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二级部门(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琼教安【2020】2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五一”假期及开学后的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防止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决定由学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六个工作小组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大检查,突出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礼堂等人群集中场所,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不留死角,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关好图书馆、教室、学生宿舍等门窗,关闭其内电源,切实做好防风、防水、防火工作,注意防范因用电量过高、电线老化和变压器负载过大引发的火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020年4月30日下午15:30 分
二、检查组成员
校领导:张彩虹
第一组:保卫工作组
组长:王长福
成员:保卫处、特科物业海医中心主要负责人。
联络员由牵头部门落实
职责范围:校园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安全。
(1)全校保卫工作预案及规章制度;
(2)全校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工作台账、应急预案等;
(3)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及进一步落实疫情期间封闭校园情况。
(4)学校公共部分消防设施设备及监控设备的完好情况。
(5)各安保岗位责任落实情况。
第二组: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工作组
组长:尚明洪
成员:后勤管理处、院办、工会主要负责人。
联络员由牵头部门落实
职责范围:校园内的食品安全
(1)检查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
(2)检查各经营单位实施消毒工作情况;
(3)食堂工作人员按防控要求进行食品操作情况;
(4)食品加工场地和用餐场地的安全及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用电安全情况等方面;
(5)开学后学校水、电保障等情况;
(6)职工宿舍大门出入安全情况及宿舍区内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安保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高楼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
第三组: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组
组长:蒙伟
成员:科技处、教务处、国资处、特科物业主要负责人。
联络员由牵头部门落实
职责范围:学校危化品的采购、使用、管理、废液处置及规章制度
(1)检查学校危化品的采购、使用、管理、仓储、废液处置等安全情况;
(2)实验生物安全管理;
(3)实验室的安全设施设备、消防器材、规章制度等情况;
(4)落实各教学、科研实验室职责,是否实行“第一把手”负责制及设置安全管理员等;
(5)教室用电线路安全、用电设备是否正常、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正常完好、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
第四组:学生工作组
组长:邝家旺
成员:学工处、基房处(后勤管理处)特科物业海医中心主要负责人、水电组负责人。
联络员由牵头部门落实
职责范围:学生安全管理和教育
(1)检查学生宿舍的门窗及学校配备用品等安全情况;
(2)学生宿舍违规使用电器情况、用电线路安全情况;电梯安全情况,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情况,疏散通道畅通情况。
(3)按防控要求定期对宿舍消杀情况;
(4)是否建立健全学生信息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5)检查学生宿舍建筑物安全、用电安全、防雷防台风的功能、监控设施情况等。
第五组:安全生产工作组
组长:蒙铂巍
成员:学院党委办公室、基建房产处、教职工监督委员会主要负责人。
联络员由牵头部门落实
职责范围:基础设施设备、水电管网及配电设施安全、消防管网、防雷设备、在建工地和维修工地安全、防洪防涝安全。
(1)检查防范重大自然灾害的相关设施、设备是否完好;
(2) 检查校内各项基础建设及维修工地的施工安全措施及制度;
(3)检查学校水、电、气管网、配电设施、高低压电房安全情况,确保水、电、气的使用安全;
(4)检查学校各教学楼、学生公寓、实验楼、办公楼、学校围墙、排水防汛系统、消防管网、防雷设施、图书馆、体育馆及体育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
第六组:网络安全组
组长:王武钢
组员:党办、宣传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联络员由牵头部门落实
职责范围:网络安全及开展对师生的宣传教育
(1)检查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2)检查各二级部门主页内容,预防不良信息发布;
(3)检查各网络接口计算机病毒的防治工作;
(4)检查报告厅、计算机机房用电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安全情况;
(5)网络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汛期安全、防诈骗知识、预防溺水、消防安全、假期出行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等知识的教育情况。
三、具体要求
1、2020年4月30日下午15:30分各小组自行开展检查工作;
2、各检查小组的检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3、检查结束后,各小组在4月30日18:00前写出书面安全检查报告(电子版发至hybaowei@163.com)纸质版由组长签名后送海南医学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保卫处),统一上报海南医学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海南医学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保卫处代章)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