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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办理
发布时间:2023-12-06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一、新生户口迁移

1、新生户口迁入以自愿为原则,可迁入学校集体户口,也可以不迁入。新生户口迁入办理应在当年10月15日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收集新生落户所须材料,复印件的要加盖二级学院党委公章,收集齐后交保卫处统一办理。

迁入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 3 号海南医学院集体户

附件1××学院新生户籍迁入信息汇总表

附件2:新生户籍迁入相关材料模块

 

 

2、毕业时,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年底前原则上必须将户口从学校的集体户迁出,学生毕业户口迁出须要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到保卫处领取本人户籍登记表 到落户地办证中心自行办理落户手续。


二、校本部教职工户口迁移

1、调动迁入、分配迁入、招聘迁入须要准备的材料:

1)调动迁入:①调动审批表、②人事处开具的入职证明、③户口簿原件、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⑥学校法人代表证、⑦保卫处开具迁入户证明,⑧一寸彩色照片两张及身高血型,自行前往海口市龙华区办证中心办理落户

2)分配迁入:①编制或劳动合同、②人事处开具的入职证明、③户口簿原件、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⑥学校法人代表证、⑦保卫处开具迁入户证明,⑧一寸彩色照片两张及身高血型,自行前往海口市龙华区办证中心办理落户

3)招聘迁入:①招聘录用表、②人事处开具的入职证明、③户口簿原件、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⑥学校法人代表证、⑦保卫处开具迁入户证明,⑧一寸彩色照片两张及身高血型,自行前往海口市龙华区办证中心办理落户

2、随子女迁入须要准备的材料:居委会(派出所、村委会)开具关系证明、②户口簿原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保卫处开具迁入户证明、⑤一寸彩色照片两张及身高血型,自行前往海口市龙华区办证中心办理落户。

3、市内迁移,教职工户口迁移到本市居住地的须要准备①户口簿原(复印)件、②身份证、③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到保卫处开具证明,然后自行前往迁入地办证中心审批办理落户。

注明:        

海口市龙华区办证中心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世纪大桥下右侧

海口市龙华区办证中心电话: 66800366

迁入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山高村1号山高西社区集体户

     户号:616006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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