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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至2018年预算项目库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6年至2018年预算项目库的通知

各院、部(系)、室(中心),各直属机构:

为了更新补强学校项目库,争取更多的中央、省级财政预算资金,根据《海南省省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指南》和《海南医学院预算项目库暂行管理办法》(海医学[2012]92号)文件规定,要求各二级单位申报2016年至2018年预算项目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根据学校“十三五”规划纲要及党政工作任务分解表,各二级单位急需在近三年内重点建设和完成的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项目,可申请填报2016年至2018年预算项目库。

二、时间安排

1.发文之日起至2016年5月30日,各相关部门深入调研,按照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内容,收集、整理拟申报项目资料,填写申报表格,完善所附资料,将全部申报材料连同电子版报计划财务处杨晓波处,电子邮箱503324120@qq.com。

2.2016年6月1日至6月20日,计划财务处将各部门上报的项目库材料分类汇总后交给归口管理部门,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做论证,并对各项目进行审核筛选、汇总排序。

3.2016年6月30日前,计划财务处将汇总拟入储备库项目提交各预算编制专项小组审核后入库。

三、相关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2016年至2018年预算项目库申报工作,要切实按照国家政策导向、学校发展规划及自身工作计划,深入调研,做好项目申报。

2.各部门申报的项目通过审核后进入储备库,经预算编制专项小组审核,预算领导小组批准后进入执行库。项目库是申报各级专项资金和编制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原则上实施的项目只能从项目库中选取。

3.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部署安排工作,确保按时完成项目申报工作,确保项目质量。

4.本通知及相关附件材料,可从计划财务处网页中下载。

海南医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6年5月6日

海南医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6年5月6日印发

(共印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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