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背景介绍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介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考试参加者(以下简称考生)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二)学校简介
海南医科大学作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唯一一所公办医学院校,既承担着高等教育强港的重要使命,也承载着建设“更高水平健康岛”的重要基础支撑。更好地服务于自贸港建设,服务于海洋强国、南海安全等国家战略,充分发挥海南地缘、资源和政策优势,助力“健康海南”和“健康中国”建设,加快发展热带医学、服务“一带一路”尤其是东南亚人类健康命运共同体建设,海南医科大学重任在肩,责无旁贷。
海南医科大学坐落在素有“椰城”之称的热带滨海城市——海南省省会海口市。其前身始于创立于1947年的海强医事技术学校和创立于1948年的私立海南大学医学院。现有城西(主校区)、桂林洋(新校区)和龙华等三个校区,占地1416.71亩。学校秉承以“厚德、严谨、博学、和谐”为核心内容的校训,不断弘扬“ 自强不息、团结向上、奋发有为、追求卓越”的精神,构建了“教学—临床—科研—国际合作—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六位一体的医学教育体系,为国家培养了七万余名毕业生,是国家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教育部第一批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本科院校、海南省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海南)牵头单位,全面开启了海南省独立培养高水平医学人才的新时代。
① 秉承“以本为本、本研并重”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战略。
② 秉承“医教协同、学科交叉”理念,坚持教育强校战略。
③ 秉承“聚焦特色,服务地方”理念,坚持科技强校战略。
④ 秉承“海纳百川,追求卓越”理念,坚持开放办学战略。
⑤ 秉承“团结奋斗,攻坚克难”理念,坚持改革创新战略。
(三)学院简介
学院隶属于海南医科大学二级教学单位,是学校成立最早的学院之一。
学院秉承“厚德、严谨、博学、和谐”的海医校训,弘扬“自强不息、团结向上、奋发有为、追求卓越”的海医精神,打造以“崇德尚能、知行济世”院训为核心的学院文化价值体系,打造“三个一”学院(一个团队:红色“狼队”;一种精神:“红旗渠”精神;一个口号:保证完成任务),遵循“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学生为本、质量为先、服务为重”的办学理念,加强医教协同、科教协同、校企协同和校地协同,持续不断地加强内涵建设,努力提升办学层次与格局,促进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全面发展,为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作出应有的贡献。
现我校在陈国强院士校长的带领下,正在掀起一场围绕高质量发展的全面深化改革浪潮,学校崛起腾飞指日可待。我院紧跟学校改革步伐,且始终坚持走在改革前列。为贯彻落实我校改革总体方案和要求,我院在保证高质量做好学历教育的同时,已筹划并启动大力发展非学历教育的工作。
二、招生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高职高专院校正式录取的在校学生,我校专科在校生、有学历提升需求的社会其他考生。
三、政策优势
(一)过程性考核成绩
根据《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琼教〔2014〕18号)规定,经海南省考试局批准,对自学考试助学班的考生在助学过程中的阶段性学习成果进行评价、分析,记录为过程性考核成绩,总成绩=过程性考核成绩(30%)+统考成绩(70%)。
(二)实践课程由我校组织考核
考试计划中考试方式为“实践”的,由我校组织考核,实践课程总成绩=过程性考核成绩(30%)+考试成绩(70%)。
(三)专业
根据《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汇编(2021清单版)》规定,我校面向助学班招生的专科专业2个,本科专业4个。
以上政策如有变动,则按照新的政策要求执行。
四、开考专业和收费标准
序号 | 层次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费 | 考试费 | 开考方式 |
1 | 专 科 | 490208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5400元 | 50元/科次 | 助 学 |
2 | 520201 | 护理 |
3 | 本 科 | 120401 | 公共事业管理 | 4140元 |
4 | 100402 |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 | 5400元 |
5 | 100701 | 药学 |
6 | 101101 | 护理学 |
(一)学费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琼计价管〔2002〕832号)文件精神,我校自学考试助学班学费分3期收取,首次缴费最少1800元,最多3600元学费;学费由考生本人通过“海南医科大学学费缴纳”微信小程序缴纳,通过微信公众号“电子票服务”获得电子票据。
(二)考试费
根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普通高考等部分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3〕775号)规定,考试费标准为50元/科次/人。考试费由考生交到助学点,再由助学点缴纳至海南省考试局。
说明:
1.如学费、考试费标准有调整,则按照新的收费标准执行。
2.如果政策调整导致专业设置有变动,则以新的文件规定为准,按照新的专业名称颁发毕业证书。
五、注册与报考
(一)注册
1.注册时间:每年1月、7月各一次;
2.注册材料:①自学考试报名信息采集表 ②身份证正反面拍照③蓝底电子相片
3.注册方式:考生按照报名信息表提供注册信息,由助学点工作人员在海南省考试局自学考试系统统一注册。
(二)新生电子相片要求
1.拍照要求
(1)相片应真实体现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2)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选用浅蓝色(参考值RGB<100,197,255>)。
(3)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4)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5)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6)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7)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2.电子图像文件要求
(1)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图像文件以考生准考证号命名,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2)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三)报考
1.统考课程:每年1月和7月报考;4月和10月考试(首次注册的考生至少报1门课程,每次报考最多可报4门课程)
2.报考方式:考生在助学点报名缴费,由助学点工作人员统一在助学平台和海南省考试局自学考试系统报名考试。
3.实践课程:具体时间由我院负责组织安排
4.实践课报考方式:考生在助学点报名缴费,由助学点工作人员统一在我校系统自学考试系统报名考试。
考试、注册、报考时间以海南省考试局公布的当次通知为准。
六、助学形式
个人自学为主,社会助学机构助学为辅 。已经报考我校自学考试的考生,如有视频课程学习需求,可联系我校自考办老师。
我院唯一指定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为:海南新时代高等教育自考助学中心(办学许可证号:146000022020019,举办者:海南安宇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其他假借我院旗号招揽考生的机构请不要轻信。
七、毕业与学位
毕业:考生完成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总学分达到毕业学分要求、且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后,可提出毕业申请,由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审核,获得由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海南医科大学副署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学历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自学考试毕业生在升职、评职称、出国留学、报考研究生等方面享受普通高校同层次毕业生同等待遇。
学位:毕业生达到我校学士学位要求,可申请学位,我校为符合学位条件的考生授予学位。
证书模板:
八、查询及联系方式
学院网站:http://www.hainmc.edu.cn/crjy/
联系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3号 海南医科大学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
崇礼楼(第三教学楼)3楼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8)66890505 19907612546 17384948371(微信同号)
联系人:陈老师 吴老师 蒙老师 黄老师
九、考试地点
(一)统考课程考试地点
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点分别设在海口和三亚两个考区。
海口考区包括在海口、文昌、琼海、万宁、屯昌、定安、澄迈、临高、儋州、白沙、昌江等市县报考的考生;
三亚考区包括在三亚、五指山、保亭、琼中、陵水、乐东、东方等市县报考的考生。
具体考试地点以考试通知单上的地点为准。
(二)实践课程考试地点
海南医科大学
十、热点问题解答
(一) 什么是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是对考生以学历教育为主的国家高等教育与考试制度,考生免试入学,可根据自己的爱好或职业发展自由选择专业。考试采用学分积累制,考试合格即可获得相应学分,不合格者可以重考(次数不限),取得专业考试计划所要求的最低毕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即可申请毕业。
(二) 国家是否承认学历?毕业待遇如何?
完成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合格成绩,符合毕业要求者,获得海南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海南医科大学副署的毕业证书(学历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本科毕业生达到学位要求可申请海南医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自学考试毕业生享受普通高校同层次毕业生的同等待遇,如报考研究生、国家公务员考试、积分入户、职称评审等。
(三)助学班正规吗?有哪些政策支持?
根据《关于高职高专院校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教育试点工作的意见》(琼考〔2006〕1号)、《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教育试点工作的意见(暂行)的通知》(琼教〔2010〕1号)要求,高职、中职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科学习,由自学考试主考学校与高职、中职院校共同合作,为学生提供继续教育和提高学历层次的机会,以增强就业竞争力。助学班是依据以上政策设立的,符合规定。
(四)过程性考核成绩如何获取,有效期多久?
我校自学考试助学班过程性考核工作每半年一次,过程性考核成绩5年内有效,同一门课程每半年只能考核一次,成绩有效期内按照历次最高成绩记录,超过有效期,需要再次获得过程性考核成绩。
(五)毕业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办理?
毕业条件:
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3.报考自学考试专科的考生,在申请办理专科毕业证书前,必须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毕业证书,否则不予办理专科毕业证书;
4.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5.缴清自学考试助学全部学费;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毕业申请:
毕业申请一年两次,每年6月和12月。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根据当次通知(5月或11月)向助学点提出毕业申请。
(六)毕业后未通过考试的课程怎么办?
毕业离校后还有个别课程未通过考试,可联系助学点工作人员报考,按照“总成绩=过程性考核成绩(30%)+统考成绩(70%)”记录,取得合格成绩后可申请毕业。
(七)毕业后不在海南省工作,未通过考试的课程要回海南参加考试吗?以后毕业证如何办理?
毕业后不在海南省工作,未通过的课程按照代码相同,课程名称相同的原则,可以在工作所在地报考。通过考试后,将成绩转至海南省(转考流程根据各省政策要求办理),符合毕业条件的在海南省办理毕业证。
(八)学位申请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办理?
请参照《海南医科大学成人教育(含自考)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九)如何查看所选专业要考哪些课程?
请参照《海南医科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考试计划》
(十)怎么知道哪些课程是海南省考试局组织考试,哪些课程是主考学校组织考试?
找到所选专业考试课程后,考试方式是“笔试”的,为省考试局组织的考试,考试方式为“实践”的,为主考学校组织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