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学院隶属于海南医科大学二级教学单位,是学校成立最早的学院之一。
学院现有校本部教职工20余名,各类学生1万余名。学院坚持学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相结合,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构建基层卫生应用型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加强海南省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学院秉承“厚德、严谨、博学、和谐”的海医校训,弘扬“自强不息、团结向上、奋发有为、追求卓越”的海医精神,打造以“崇德尚能、知行济世”院训为核心的学院文化价值体系,打造“三个一”学院(一个团队:红色“狼队”;一种精神:“红旗渠”精神;一个口号:保证完成任务),遵循“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学生为本、质量为先、服务为重”的办学理念,加强医教协同、科教协同、校企协同和校地协同,持续不断地加强内涵建设,努力提升办学层次与格局,促进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全面发展,为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作出应有的贡献。
全科医学教育方面:学院是中华全科医学继续教育学院海南分院、海南省医学会全科医学专业委员会主委单位、也是建设中的国家级全科实践教学示范培育基地。全科医学科连续两年获中国医院排行榜全国学科声誉榜提名及在华南地区排名第一。成立了涵盖“校本部—医院—社区”三支全科医学教师队伍,建立了“硕士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专科教育”“全科医学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5+3)”“基层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等全科医学人才培养模式,为基层打造合格的“健康守门人”。
学历教育方面:依托学校雄厚的师资力量、丰富的教学资源,形成全日制学历教育:含临床医学(农村订单定向)本、专科招生专业;成人教育开设临床医学、护理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中医学等15个专升本招生专业,临床医学、护理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等5个高起专专业;自学考试护理、药学等本专科;形成了多层次、多形式、多专业的办学体系。
非学历教育方面:学院是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开展全省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校企合作委托培训班、科研素养高研班、公共营养师、健康管理师、失智老人照护、老年康体指导等10余种培训业务,承担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医护英语水平考试及考前培训。
现我校在陈国强院士校长的带领下,正在掀起一场围绕高质量发展的全面深化改革浪潮,学校崛起腾飞指日可待。我院紧跟学校改革步伐,且始终坚持走在改革前列。为贯彻落实我校改革总体方案和要求,我院在保证高质量做好学历教育的同时,已筹划并启动大力发展非学历教育。现面向社会招聘“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负责人”1人。
二、岗位需求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愿意将教育培训作为终生事业和创业拼搏。
4.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5.个人形象气质较好;情商较高,有爱心和耐心,积极乐观;具有较强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善于沟通协调;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抗压能力强。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具体岗位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干部培训等非学历教育培训经历10年以上;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相关待遇
1.岗位性质为通过第三方聘任的学院自聘工作人员,一年一聘,无事业编制;
2.薪酬待遇为“基本工资+绩效+年终奖”,基本工资按月发放,每月保底8000元(扣除“五险一金”后);月绩效根据个人业务量核定,次月发放;年终奖根据业绩每年12月25日结算。月绩效和年度绩效均上不封顶、下不保底;除首期三个月外,连续三个月无绩效自动离职,不补偿解聘赔偿金。
3.购买“五险一金”,不提供住房条件,但购房符合海南省人才购房补贴条件的,按相关文件执行。
四、报名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4日-2025年3月24日;
2.填写报名表后发送到指定邮箱;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清单:
(1)身份证复印件;
(2)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一张;
(3)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个人业绩,该项所有填报内容均须提供相应附件支撑;
(5)能详尽反映本人情况和竞争优势的简历一份;
(6)拟开展非学历教育项目设计和未来工作计划。
(二)资格审查(2025年3月25-28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核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遴选方式(2025年3月29-31日)
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品德修养(30分)、个人已具备的条件(20分)及对未来工作岗位的发展规划及预期目标(50分),答辩的同时须认真阅读拟聘岗位目标责任书,知情同意后再答辩。考核按100制打分,综合素质最高分录用。报考岗位未形成竞争的,由评判专家组讨论且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确定人选。考核根据报名情况择期开展,请大家关注官网及公众号相关信息。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官网上公示7天。公示存在争议的,由学院进行调查处理。
(五)确定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经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正式聘用,并同时签订目标责任书。
联系人:卢老师18976255332
邮箱:hy0121012@muhn.edu.cn
附件:海南医科大学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负责人”岗位报名表
海南医科大学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