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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通知】关于2016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26    浏览次数:

关于201610月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6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工作业已展开,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试时间:10月22日、23日两天。

2.报名时间:9月5日-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3.考试科目:见附表。

4.收费标准:50元/科。

5.报考方式:实习生以实习点为单位集中报考缴费,在校生以班级为单位集中报考缴费,其他考生可直接到海医自考办报考。

6.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报名的必须将本人的姓名、自考专业、准考证号、报考科目、联系电话等信息准确告知代报人,否则不予受理。

2)报考后若还需加报考试科目的,必须主动告知工作人员,并找到原来报考信息表,在原报名信息上进行改动,不得重新登记,否则造成考试科目漏报,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务必牢记本人所报考科目以及考试时间,自考办不接受考生报名后再查询报考科目及考试时间等此类问题。

7.新生照相:新生照相时间为9月8日-10日。照相地点为海南医学院,新生照相前先到海医自考办(第三教学楼三楼自考办)领取照相通知单,凭通知单照相,费用为10元/生。费用不包括冲洗,若考生有冲洗要求,需另外支付费用。

若考生因故不能前来海医照相而传送电子版照片的须交照片处理费10元。

8.信息核对:所有考生务必在9月10日-11日登录海南省自学考试门户站(http://202.100.202.19/zk/main/)核对本人报考信息是否正确(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报考科目)。若有错误请务必在当天工作时间致电66890505申请更正,不能自行更正,否则后果自负。

10.论文评阅:此前已报考毕业论文但评审尚未通过的、本次再次报考毕业论文的考生,请在9月28日-30日提交论文进行评阅。

11.成绩查询:考试成绩于考后50天左右可登录海南省自学考试门户站(http://202.100.202.19/zk/main/)查询。查询后请务必牢记成绩。

12.免考手续: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以上(含一级)或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证书的考生可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海医自考办办理免考手续。截止时间9月10日。

13.不明之处请致电海医自考办咨询。海医自考办电话66890505。

海南医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下载:2016年10月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报名表u/cms/gzy/201608/261045231j1u.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