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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综合档案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截止今天,已有纪检监察处、发展规划研究中心,基建房产管理处、学生发展与创新创业指导中心、质量控制办公室(医学教育研究所)、保卫处共6个部门提前完成2023年度综合档案的移交工作,特此通告。
按照《通知》要求,2023年度归档材料应于2024年4月30日前送交档案馆(图书馆六楼),电子版请发送至综合档案公共信箱(hyzonghedangan@126.com)。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移交档案的请说明情况报送档案馆。逾期未移交或未提供延迟移交档案说明的部门将在校内通知及档案馆网上公布。
档案馆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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