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构建监督机制,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作。学校党委和行政行使指导、监督和检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权,不直接参与项目运作。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学校党委及领导小组汇报项目进展情况;赋予学校教职工监督委员会经常性的质询和监督权力,随时质询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情况;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学校专家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都应该负有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职责;资金使用和项目运行情况将通过党务和政务公开及时向全校通报;从而构建和完善资金管理与使用的监督机制,安全、科学、透明和高效使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