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医办〔2020〕6号
关于成立海南医学院校友工作领导小组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有关二级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校友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海医〔2020〕13号)精神,经研究,现就成立海南医学院校友工作领导小组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吕传柱 杨 俊
副组长:谢江波(常务)、赵建农、黄元华、孙晓宁、向 伟、张彩虹、姜鸿彦、吕志跃、牟忠林、李 丽、王慷慨
成 员:党办、院办(国际交流合作处)、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校友办)、人事处、国资处、学工处(部)、团委等部门和二级学院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对加强校友工作的总体思路、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主要措施和其他重要事项进行研究与部署,确保校友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运行。
二、校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战部(校友办),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林 耀
副主任:余勇晖 陈政宏
成 员:王武钢 李叶双 蒙 伟 邝家旺 曾 梅 雷浩泽 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职领导 统战部(校友办)全体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落实校友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以及校友总会的工作部署,做好全校校友工作的统筹协调与管理工作。
三、各二级学院要相应成立校友工作领导小组,由二级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副职领导具体主抓,学生工作办公室(或招生就业办公室)落实校友日常工作。各二级学院请于3月27日前将校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情况报校友办备案。
中共海南医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