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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责令中医学院、国医馆对校医室限期整改的通知 海医办〔2012〕14号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2-12-25   编辑:本站编辑    来源:海南医学院      浏览次数:

关于责令中医学院、国医馆对校医室限期整改的通知

中医学院、国医馆:

近期,部分学生对校医室在管理、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表达了诉求,引起了学校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特别是吕传柱校长在批示中强调“学生的利益高于一切,学生的事无小事”。为此,学校于11月5日就校医室存在的问题召集有关学生代表召开了专门座谈会,听取并收集了相关意见和建议。为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的大局,最大限度解决好校医室当前存在的问题,根据书记、校长的指示,特责令中医学院、国医馆对校医室限期整改:

一、整改期限

自通知之日起,为期一个月。

二、整改目标

切实承担起全校师生的卫生防疫、救治及育人工作,让师生员工尤其是学生满意。

三、整改内容

针对以下问题,开展整改工作:

(一)服务意识不强,个别医生态度恶劣;

(二)职业道德及责任感弱,个别医生技术水平低;

(三)信息不透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联系电话等没有全面公开;

(四)管理不到位,存在缺岗、不挂牌上岗等现象。

(五)医保不衔接,学生看病不能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服务。

四、整改要求

(一)高度重视整改工作,不断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校医室服务是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与学生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之一,要引起高度重视。要与维护当前的校园和谐稳定结合起来,以中医学院、国医馆的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把搞好校医室的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落实。

(二)采取切实举措,确保整改效果

要针对整改内容,结合同学们的建议,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目标和时限,建立工作台帐,逐一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也要做好解释说明及制订进一步改进的计划。

(三)加强整改指导、检查和配合工作

学校有关领导,以及党办、校办、学工部、附属医院等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指导,保卫部、后勤服务总公司、财管中心、宣传新闻部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提供帮助。

整改结束,将通过领导率队现场检查、召开学生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了解整改的效果。

如整改不合格,校医室将面临撤销、重组或重建。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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