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医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部(系)、室(中心),各直属机构: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二十条及我院十六条规定,坚持持续整治庸懒散奢贪,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重点治理“吃拿卡要”问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决以零容忍刹风肃纪,加大“吃拿卡要”问题治理力度
在全院范围内深入开展“吃拿卡要”问题整治工作,重点治理不廉洁、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1.索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红包、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或者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或者要求管理服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或者向管理服务对象个人借款,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的汽车、房屋等财物;
2.在教育收费过程中,超标准收费,收费不依法开具票据,变相收费,搭车收费等乱收费行为;
3.在行政、教学和科研的管理服务过程中,以权谋私,迫使管理服务对象请客送礼、托关系、找门路、优亲厚友、不得好处不办事、得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为;
4.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师生员工投诉或求助事宜,拒不受理、拒不办理、拖延办理或敷衍应付;
5.在工作中对管理服务对象态度冷硬、蛮横粗暴、故意刁难;
二、各二级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承担起“吃拿卡要”问题治理的主体责任
各二级部门(单位)一把手为此项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根据本部门(单位)工作性质研究制订“吃拿卡要”问题整治具体措施。要将“吃拿卡要”问题治理作为持续整治庸懒散奢贪、纠正“四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坚持亲自抓、具体抓,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发现“吃拿卡要”的苗头要及时制止,发现“吃拿卡要”行为要及时上报学院纪检监察部门。
纪检监察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开展不打招呼的专项检查,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各种“吃拿卡要”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正风肃纪、铁面执纪的强烈信号;发现二级部门(单位)对本部门(单位)“吃拿卡要”问题不纠正、不上报,甚至故意掩盖、袒护的,或者“吃拿卡要”现象在本部门(单位)接连发生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严肃追究二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吃拿卡要”问题治理考核,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确保“吃拿卡要”整治工作取得群众满意。
附属医院重点治理“吃拿卡要”问题,需根据自身实际另行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