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南医学院十三五事业改革
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属医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部(系)、室(中心),各直属机构:
《海南医学院“十三五”事业改革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2015年5月25日
海南医学院“十三五”事业改革
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三五”时期(2016年~2020年)是我校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办学层次,提升综合办学实力和社会影响力,实现“申大”目标,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地方院校的关键时期。今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科学编制并认真实施学校“十三五”规划,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应对高等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新常态,推动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学校“十三五”改革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根据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主要任务
全面总结评估学校“十二五”规划实施的成绩与经验、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现状和趋势,主动对接国家、行业、区域发展战略需求,研究制约学校发展的关键问题;围绕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领军型地方院校的战略目标,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进一步明确“十三五”时期学校的发展目标、发展思路和重大改革举措,将规划的制定与落实和重点工作、专项工作、年度计划、资源配置紧密结合,编制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
(二)指导思想
根据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总体部署及国家和海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有关精神,紧紧围绕“申大”目标,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地方院校的战略目标,按照“科学规划、集思广益、创新机制、做好衔接、确保质量”的要求,力求规划目标具有标志性、显示度,规划思路和措施具有科学性、前瞻性,规划实施具有可操作性、可考核性。
(三)基本原则
1.实践总结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十三五”发展规划的编制既要认真总结“十二五”的实践经验,全面分析现有基础和发展潜力,又要以调查研究为基础,多方面、多渠道听取广大师生和校内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使规划制订的过程成为查找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成为凝练思路、凝结智慧、凝聚人心的过程。
2.办学目标与机制建设相结合。编制“十三五”发展规划,既要科学制定办学指标,又要注重通过体制机制建设引导学校可持续发展,无论是总体规划还是各单位规划,都应当坚持将办学指标与机制建设相结合,通过深化内部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增强内生动力,促进具体办学目标的实现。
3.统筹兼顾与重点发展相结合。规划编制既要总揽全局、科学谋划、协调发展,又要切实增强针对性,抓住事关学校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瓶颈问题;要加强统筹衔接,在发展目标、建设任务、经费安排、机制建设等方面做到整体推进、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动态管理。
4.科学性与可行性相结合。负责规划起草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全校各单位在编制“十三五”发展规划时,应当对内外环境和校情、院情进行科学分析,辩证对待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科学预测未来发展趋势,在确立发展目标,制定主要措施时,做到既立足现实又富有远见,既具有可行性又具有科学性。
二、规划体系的基本构成及具体内容
(一)规划体系的基本构成
规划体系由学校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学院规划和实施方案及意见组成。
1.总体规划:《海南医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2016年~2020年)。
2.专项规划: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图书与信息、校园信息化建设、实验室建设与发展、国际化办学、校园建设与保障、校办产业发展与社会服务、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校园文化建设、内部治理体系“十三五”专项发展规划。
3.学院规划:各学院根据学校“十三五”发展的总体目标和思路编制各学院发展规划。
4.实施方案及意见:学校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编制同时,需适时启动制定相应的规划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在规划定稿后2个月内发布。各职能部门及直属单位根据学校实施方案编制实施意见。
(二)规划编制工作的具体内容
1.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的前期调查研究。为保证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前期调研工作,加强对“十三五”时期和今后一段时期发展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的前瞻性研究,理清长远发展思路;要对一些关系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重点对教育发展思路、学校办学思想、办学目标和任务、学校办学特色等进行研究,为编制规划打好基础。
2.各学院与学校衔接同步开展的本单位规划编制工作。各学院的规划既是学校规划的延伸和细化,也是学校规划的基础和依据。做好各学院与学校在规划编制工作步骤和内容上的衔接是实现规划编制工作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保证质量的关键环节。
3.编制规划文本。规划编制以学校“十三五”发展的目标定位、指标体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队伍、深入推进国际化等重大问题为重点内容,同时在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高等教育国际化、内部治理体系等专题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编制分项规划设计。
三、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机构、责任分工与时间进度
(一)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机构
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体系由领导机构、工作机构以及专家咨询机构组成。
1.领导机构。成立海南医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政领导组成,在校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规划编制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廖小平
执行组长:吕传柱
副组 长:谢江波曾渝陈志斌(常务) 黄元华
林英姿
成员:牟忠林李丽李伟谢协驹史济纯
张伟王身坚郭宇秦愉易西南
韩祥畴朱慧全冯武符琬聆于挽平
蔺东伟马志健徐雁敏各院部党政一把手
2.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校长办公室,主要负责编制工作协调、统筹工作。编制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根据业务归口确定各规划的责任单位,以责任单位为主分别成立编制工作小组。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分别由校领导挂帅,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具体组织各规划编制工作的前期调查研究,提出规划基本思路和大纲,起草规划纲要文本,牵头协调各学院规划编制工作,联络咨询专家以及规划成果的编辑出版工作。
(1)海南医学院“十三五”建设和发展规划纲要
负责领导:陈志斌
责任单位: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办、党委办公室
组长:史济纯、郭宇、张伟
(2)“十三五”专业建设规划
负责领导:黄元华
责任单位:教学工作委员会 、教务处
组长:谢协驹、马志健
(3)“十三五”学科建设规划
负责领导:曾渝
责任单位:学术委员会、实验室管理委员会、科研处
组长:易西南
(4)“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负责领导:陈志斌
责任单位:人事处
组长:秦愉
(5)“十三五”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规划
负责领导:黄元华
责任单位:研究生院
组长:牟忠林
(6)“十三五”图书与信息建设与发展规划
负责领导:曾渝
责任单位:图书馆
组长:于挽平
(7)“十三五”校园信息化建设与发展规划
负责领导:曾渝
责任单位:信息化工作委员会、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组长:李春报、叶志忠
(8)“十三五”实验室建设与发展规划
负责领导:曾渝
责任单位:科研处、教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
组长:易西南、韩祥畴、马志健
(9)“十三五”国际化办学规划
负责领导:陈志斌
责任单位:外事办、国际教育学院
组长:史济纯、王华民
(10)“十三五”校园建设与服务保障建设规划
负责领导:陈志斌
责任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中心
组长:韩祥畴、蔺东伟
(11)“十三五”校办产业发展与社会服务规划
负责领导:陈志斌
责任单位: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处
组长:徐雁敏、韩祥畴
(12)“十三五”党建工作规划
负责领导:谢江波
责任单位:组织部
组长:张伟
(13)“十三五”思想政治工作规划
负责领导:林英姿
责任单位:学生工作部、党委宣传部
组长:冯武、王身坚
(14)“十三五”校园文化建设规划
负责领导:谢江波
责任单位:宣传部、校团委
组长:王身坚 、符琬聆
(15)内部治理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
负责领导:陈志斌
责任单位:校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处、组织部
组长:史济纯、张 伟、秦愉
(16)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十三五”建设和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高等职业教育学院
组长:谢协驹、李贤明
(17)国际教育学院“十三五”建设和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国际教育学院
组长:王华民、郝美娟
(18)中医学院“十三五”建设和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中医学院、人事处、科研处、研究生院、教务处
组长:冯钊、秦 愉、易西南、牟忠林、马志健、
王家辉、郝宪恩、冯志成
(19)管理学院“十三五”建设和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管理学院
组长:黑启明、陈少兴
(20)基础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十三五”建设和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理学院
组长:易西南、周代锋
(21)药学院 “十三五”建设和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药学院
组长:张俊清、符健、陈灿
(22)公共卫生学院“十三五”建设和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公共卫生学院
组长:杨建军、岑桑
(23)国际护理学院“十三五”建设和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国际护理学院
组长:张彩虹、邝家旺
(24)口腔医学院“十三五”建设和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口腔医学院、人事处、科研处、研究生院、教务处
组长:郑根建、秦 愉、易西南、牟忠林、马志健
(25)热带医学与检验医学院“十三五”建设和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热带医学与检验医学院
组长:钱士匀、刘启昌
(26)医学信息学院“十三五”建设和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医学信息学院
组长:陈洛夫、赵志勇
(27)人文社会科学部“十三五”建设和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人文社会科学部
组长:吴江生
(28)成人教育学院“十三五”建设和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成人教育学院
组长:谢协驹、李贤明
(29)急诊创伤学院“十三五”建设和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人事处、急诊创伤学院
组长:秦愉、陈晓松
(30)临床学院“十三五”建设和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附属医院
组长:李丽、李巍景
(31)附属医院 “十三五”建设和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附属医院
组长:李丽、李巍景
(32)杂志社“十三五”建设和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杂志社
组长:曲顺海
(33)海南省药物安全性评价中心“十三五”建设和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安平中心
组长:符健
3.咨询专家机构。成立海南医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咨询专家组,对规划编制工作进行指导和咨询论证。咨询专家组由校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工作委员会、实验室管理委员会、信息化工作委员会、教职工监督委员会的成员组成,并根据需要邀请校内外专家参加。学校将适时组织召开有关专家座谈会或研讨会,为高起点编制规划提供智力支持。
(二)规划编制的时间进度安排
根据工作实际和规划编制要求,规划编制工作进度大体分为六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4月)。组建学校“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机构,确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召开规划编制工作动员部署会,启动学校“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2.前期调研阶段。(2015年5月)学校领导分工带队走访各学院通过召开各种座谈会、研讨会、外出考察、网上收集资料等形式,征求多方意见和建议,力争形成一批研究报告并提出规划编制的基本框架和思路;广泛搜集富有指导性、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为规划制定提供科学依据;认真总结“十三五”规划的执行情况,广泛收集学校“十三五”期间各项事业发展的主要数据和文本资料。各职能部门要认真研究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周密安排部署好本单位有关规划编制的基础工作;各学院要尽快成立规划编制组织机构,组建精干的规划编制起草机构,提出本单位规划编制的基本框架与思路,并组织力量积极参加学校前期调研工作。
3.总结和起草阶段(2015年6月)。在前期调研、总结分析的基础上,完成“十三五”各专项规划和学院规划总结,形成“十三五”各规划和学院规划的文本初稿;在各专项规划和学院规划总结的基础上,形成学校“十三五”规划总结;在专项规划基础上,形成学校“十三五”总体规划初稿。
4.征求意见和修改阶段(2015年7月)。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区域等改革发展有关精神,修订完善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经学校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形成总体规划征求意见稿;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讨论,并组织专家论证,广泛征求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论证和咨询意见,对规划进行的修改和完善,形成学校总体规划审议稿。各学院的规划编制文本草案也同步完成并提交学校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5.完善、审定发布阶段(2015年8月至12月)。总体规划由学校相关委员会、教代会、党委会审议,经党委会审定批准;专项规划经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小组修订完善后,经党委常委会审定通过。经审定后,学校正式印发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
6.规划任务分解(2016年上半年)。开展规划任务及主要指标分解工作,发布实施学校“十三五”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实施(分工)方案,并与各学院签署目标责任书。各学院依据学院“十三五”规划和《目标责任书》,修改完成本学院“十三五”规划定稿,并报学校备案;按省教育厅要求时限完成规划的修订与备案(按照省教育厅相关部署确定)
四、规划编制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学校成立海南医学院 “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 学校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各单位要相应成立规划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把手负责制的要求,组成强有力的工作班子负责本单位的规划编制工作,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并明确一位负责规划工作的联系领导和具体负责规划起草工作的执笔人。
(二)加强衔接,整体推进
各单位一定要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抓住关键问题,认真研究规划内容,并将其与年度工作、资源配置和聘期考核结合起来,把规划目标、任务、措施做细做实;要加强与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的沟通,牵头单位要加强部门与部门、部门与学院之间的协调,注重学校总体规划、各分项规划和各学院规划的相互衔接,实现各学院规划与学校规划相衔接,各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相衔接,各分项规划之间相衔接,做到下级规划服从和落实上级规划,同级规划各有侧重,各有分工。
(三)民主参与,科学决策
通过多种形式,在规划编制的各个环节、各个阶段进行广泛宣传,为师生员工参与规划编制工作开辟畅通的渠道,广泛听取学校各方面特别是学术委员会专家的意见,使广大教职员工更多更好地认知规划、关心规划和参与规划,形成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决策咨询机制,切实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可行性,真正树立规划的权威性,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在规划编制的各个环节,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保障师生员工了解和参与规划编制的权利。
(四)突出重点,便于操作
学校和各学院(部)的规划,均要按照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突出重点任务、主要方向,使规划在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综合实力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根据规划的性质和作用,既要研究提出预期性、前瞻性、导向性的指标,也要研究提出一些有约束力、可检查可评估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