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医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海医办〔2015〕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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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几项费用开支规定的通知
附属医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部(系)、室(中心、所),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严格财务报账管理,规范财务开支,根据财政相关文件规定,经财务管理中心报请院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对我院通讯费、工作午餐补助的开支规定如下:
一、规范通讯费的补贴方式
从2016年1月起,停止通讯费报销,统一规范至绩效工资总额中发放。
二、规范工作午餐补助的结算
按照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工作午餐补助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琼财行〔2009〕132号)的规定,从2015年第四季度起,工作午餐补助将实行校园卡预发、据实结算、季末多余款收回清零。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2015年12月29日
发送:学院党委委员,教职工监督委员会委员,院务委员。
中共海南医学院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