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医办〔2016〕19号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双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附属医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部(系)、室(中心),各直属机构:
中秋节和国庆节即将来临,为做好我校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给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祥和的环境,
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近期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厉行勤俭节约,提倡文明廉洁过节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教育部印发的《严禁教师违反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六条禁令”),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要坚决刹住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过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要继续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本着文明、俭朴的原则安排好双节期间各项工作和休假。要严格控制节庆活动,严禁用公款走访、送礼等;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格管理公车和严禁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纪检监察室(审计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要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坚决刹住双节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
二、高度重视,做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重大节日和假期是安全事故的高发期,要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师生安全教育,切实做好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的防范工作,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院办、宣传部、学工处、保卫处在放假前,要对师生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纪律和法纪教育,提醒师生要提高自我防范能力,确保师生放假离校及假期的安全,杜绝安全事故、违纪、违法事件的发生。重点加强旅游人身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游泳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诈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等,严格防范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学工处、各二级学生党总支、辅导员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好学生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学生节日出行安全。要积极开展金融等方面的课程知识教育,加强大学生消费观念的培养,引导大学生理性消费、提高大学生借贷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
基建管理处、国资管理处、学工处、保卫处、后勤服务公司、各直属附属医院及物业公司等部门单位及负责人,要根据部门职能和工作职责,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要重点对学生公寓、教职工宿舍、图书馆、食堂、实验室、教室、医院住院区等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检查,保证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正常使用,认真做好防火防灾的应急准备,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及时整改,涉及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安全责任,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学工处、保卫处及物业公司要对节假日期间留校的学生进行摸底登记,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的生活,同时要进一步加强门卫管理,落实入校询问、登记制度,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工作。学工部门及物业公司要切实加强学生公寓管理,做好门禁管理、夜间值班等工作。后勤服务公司、膳食委员会要加强对节日期间的食堂管理,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师生的饮食安全。国资管理处、保卫处要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严格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对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的相关重点实验室、化学药品仓库、物资储存仓库等进行必要的查验封闭。基建管理处加强学校各项目建设工地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四、加强值班值守,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双节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具体详见院办关于2016年中秋节和国庆节值班安排表),校领导、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务必保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学院的安全动态,及及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值班人员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反应、稳妥处置,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同时向校领导报告,并做初步妥善处理。各值班人员务必履行好自身职责,做好值班记录。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2016年9月14日
抄送:学院党委委员,教职工监督委员会委员,珠江物业有限公司。
中共海南医学院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