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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医办〔2016〕23号关于做好近期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10   编辑:本站编辑    来源:海南医学院      浏览次数:

中共海南医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海医办〔2016〕23号

关于做好近期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附属医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部(系)、室(中心、所),各直属机构: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和11月27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刘赐贵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部署和要求,根据省教育厅、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文件的要求,积极采取有效举措,不断健全完善校园安全管理机制,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要结合我院实际,认真抓好学习贯彻落实,现就做好近期校园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不断强化抓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各部门单位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学校安全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高度重视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扎实履行职责,把校园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学院安全工作责任机制,不断加强安全教育,不断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迅速行动起来,防患于未然,全面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各项排查工作

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迅速行动,周密部署,摸底排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规范操作规程,全力以赴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合治理工作,要切实做好对各类重大安全隐患的监督整改工作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工作,防患于未然。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结合近期的实际情况进行部署,做到“不漏一个场所、不漏一项内容、不留一个死角”,确保校园及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保卫部、国资处等有关部门要结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学生公寓、教职工宿舍、医院住院区、图书馆、食堂、实验室、教室、体育馆、校区超市等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为重点,建立完善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等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时对消防防火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查看疏散通道、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检查电器线路、燃气管网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按规定设置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是否完好有效及规范;定期开展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对已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要及时处理落实到位。

国资处、科研处、教务处要及时对相关教学实验室和科研实验室进行检查排查,重点检查危险品仓库、物资储存仓库的报警器材是否正常运行、物品存放是否规范,重点确保实验楼各实验室剧毒品的保管和易燃易爆品存放的安全,各项药品出入库要规范记录,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及时对实验动物安全进行检查和报备。

院办、后勤服务总公司要进一步规范我院交通车辆管理,认真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重点是职工通勤车辆和接送学生见习、实习车辆的安全管理。对与我院合作、提供交通服务的企业,要进一步明确其责任和义务,应有相应资质,所供交通车辆须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检查、许可,严禁无证、无照驾驶,严禁车辆超载、超速行驶。

院办、团委、后勤服务总公司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坚持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凭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上岗;坚持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把好食品进货关;落实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堂食品的加工、出售等每道关口都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做到存放安全、生熟分离、加工合理、消毒彻底、足量留样;不断改善食堂软硬件,保证安全保障需要的设施设备。

学工处、宣传部、团委要积极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围绕“安全第一,爱护生命”为主题,通过观看安全教育影视片、安全知识讲座或报告会等方式,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使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学生头脑,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避免生命受到伤害。

基房处、国资处要进一步规范在建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安全施工。认真排查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种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在建项目的安全;要求施工单位做好施工人员的管理,落实施工现场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严格按照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与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方进行沟通,要求结合学院的特点合理施工,物资进场要避开学生上下课高峰期,尽量控制施工噪音,减少对师生员工正常生活、学习的影响。

院长办公室、学工处、团委要认真执行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报告审批制度。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工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各二级单位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由各二级党组织把关,报学工部或团委审批;由学工部或团委牵头组织的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由学工部或团委把关,报院长办公室审批。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活动目的、参加人数、交通工具、出行路线、活动地点及活动应急预案的准备等,并对参加活动的师生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确保活动的安全。

国际教育学院要采取有效举措,进一步规范留学生管理工作,针对近期留学生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切实加强留学生的管理和安全教育;参照《关于切实加强学生校外租房住宿管理的通知》(琼教办〔2014〕12号)有关要求,近期对外宿、外租房的留学生深入排查、进行登记、教育劝说,发现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严格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强化日常管理,坚决执行安全工作责任制,细化责任层层落实到位

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机制,要加强校园日常巡查,严格落实日巡、月巡制度,突出对消防安全、校车管理、食品卫生安全、用水用电安全、校园周边、宿舍管理、实验室、易燃易爆物品、教学设备器材、实验动物安全、施工安全等要害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和重点人员定人定岗定期进行排查;要建立完善校园安全检查台账,巡查工作要有记录、安全隐患有记载有报告有落实,切实做到“经常检查安全不间歇,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不过夜”;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涉及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党办、校办和分管校领导,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二级院系部党政“一把手”对本部门单位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各部门单位要明确各项安全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层层落实,细化责任。对不落实责任而造成重大事故的,对没有及时整改安全隐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不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责任、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各部门单位要及时迅速地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要制订详细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着重对校园、教职工和学生宿舍区、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存放贵重教学设施的场所以及校园周边进行重点巡逻。要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校领导带头值班值守,及时掌握学院的安全动态,及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各部门单位做好值班安排,并对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以便妥善处理。各值班人员务必履行好自身职责,做好值班记录。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2016年12月10日

发送:学校领导,教职工监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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