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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医办〔2016〕24号关于印发《海南医学院领导班子专题研究教学工作会议制度(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15   编辑:本站编辑    来源:海南医学院      浏览次数:

海医办〔2016〕24号

关于印发《海南医学院领导班子专题研究教学工作会议制度(试行)》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二级单位、部门:

为了进一步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强化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的控制,加强我校教学工作的研究和指导,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不断加强学院内涵建设。业经学院领导批准,现将《海南医学院领导班子专题研究教学工作会议制度(试行)》已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海南医学院领导班子专题研究教学工作会议制度(试行)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6年12月15日

海南医学院领导班子

专题研究教学工作会议制度(试行)

为了进一步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强化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的控制,加强我校教学工作的研究和指导,实现教学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不断加强学院内涵建设。根据《中共海南医学院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和《海南医学院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试行)议事范围中对有关教学工作的议事要求,特制定本专题会议制度。

一、会议性质

领导班子专题研究教学工作会议是依据教育教学规律,由学院定期召开的会议,以学院层面和二级院系部在教学管理过程中需要集中研究、及时协调解决的问题为导向内容,对教师发展、课程设计、课题研究、课堂教学、学生教育等事项,做专题研究,明确工作开展思路,确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并制定解决方案,确保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坚持正确的方向,会议是常规教学管理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学院党委、行政高度重视教学工作的重要体现。

二、组织形式及时间

1.专题研究教学工作会议的组织。一般先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院牵头教学质量管理部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医学教育研究所、各二级院系部及其他教学部门提出需要传达学习、讨论部署、研究解决的涉及教学工作的重大事项议题。按照学院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党委会议事规则有关会议程序履行,属校党委决定权限的事项,经校长办公会研议后提交党委会议决。

2.专题研究教学工作会议的时间。学院党委会议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一次。校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二次专题听取分管教学副院长和教务处长关于教学工作汇报,并进行教学形势分析。遇有重要的紧急的工作,可报请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临时召开。

三、特邀与会人员范围

1.根据会议需要可通知二级院系部其他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参加。

2.省部级以上的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成员、本科质量工程成员、其他教学项目成员、部分学科带头人等人员。

四、具体议事范围

1.传达、讨论、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讨论、制定学年、学期或阶段性教学工作计划。

2.研究确定教学基本建设以及相关教学改革工作内容(如:本科教学改革问题、师资培养、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教风学风建设、管理制度建设等)。

3.协调部门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4.总结一学期以来工作并布置下学期工作任务;讨论决定教学运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5.汇报教学工作的完成情况,讨论和协调各院系部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

6.通报教学工作进展情况及交流汇报典型经验。

7.需要党政专题研究教学工作会议讨论决定的其它事项。

五、有关事宜

1.专题研究教学工作会议的议题,由二级院系部、教学质量管理部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医学教育研究所的负责人直接向教务处、研究生院提出,教务处和研究生院负责收集汇总,并准备有关材料,提出受理的意见和建议,呈送主管教学副校长审阅确定。

2.对列入专题研究教学工作会议的议题,有关单位要深入调研,做好准备工作。讨论时,要语言简捷,说明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及可行的措施、办法。与会人员要围绕中心,畅所欲言,表明态度,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注意节约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

3.专题研究教学工作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需要相关单位或部门配合的,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院负责牵头协调。

4.教务处和研究生院负责对专题研究教学工作会议决定的工作事项予以督办落实。对专题研究教学工作会议决定的综合性事项,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会同教务处、研究生院负责协调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以解决执行中的有关问题。

六、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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