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医办〔2018〕7号
关于组织开展互联网信息发布与电子邮件系统保密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二级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信息发布和电子邮件保密管理,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互联网信息发布与电子邮件系统保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学校各职能部门、院系部、直属附属医院及其下属机构的互联网门户网站、电子邮箱、办公系统、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我校各级各类网站是否违规刊登、处理、传输涉密信息和敏感信息;信息公开是否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审批制度;电子邮件系统是否违规处理、传输涉密信息和敏感信息;日常保密管理措施是否完善。
三、检查方法
此次保密专项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对互联网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刊登的信息进行拉网式逐条清理;对刊登、转载的上级文件、信息要逐一核对原件是否涉密;对公开发布的信息要认真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见附件2),要严格落实保密审查责任制。对电子邮件系统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全面自查,不得使用电子邮件存储、处理、传输涉密信息和工作敏感信息。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于5月1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情况报告、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检查情况统计表报送党委宣传部。党委宣传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联合组织督查小组于5月15日前对各部门和相关领域的网站、办公系统、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和电子邮件系统进行抽查。党委宣传部于5月20日前将相关检查材料汇总报送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保密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检查方案,抽调精干力量,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及时消除泄密隐患。信息公开要认真履行保密审查审批制度,确保各级各类网站和电子邮件系统无违规转载、处理、传输涉密信息和工作敏感信息情况,切实维护国家秘密安全。
附件1、检查目录
附件2、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
附件3、检查情况统计表
党委办公室
2018年4月20日
(联系人:杨钥,电话:66891900、13700486513;王伟权,电话:66893772, 18976376676。)
附件1
检查目录
1、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是否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手续是否完备,信息发布登记记录是否完整(参见附件2);
2、是否在互联网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涉密信息,是否存在将标密文件、电报掩盖密级扫描、摘录后发布的行为,是否在转载其他网站文件、信息时认真核实原件涉密情况;
3、是否使用互联网办公系统、电子邮箱存储、处理、传输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敏感信息的文件资料;
4、在互联网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互联网办公自动化系统、电子邮箱等处理有关信息时,是否设置有保密提醒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