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医学院委员会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和省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学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省委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任务安排部署和《中共海南省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结合学校党委工作实际, 制定本清单。
一、学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学校党委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领导一切”的政治原则,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办学治校全过程和各个工作环节,切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促进党建工作与学校教育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各二级部门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全面提高党建工作质量,全面提升履职尽责能力,为高质量、高标准全面建设与海南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热带医学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医科大学、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等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促进党的各项工作统筹推进、落地生根,坚决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
(二)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坚持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推动学校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转型升级,优化内部结构治理,严格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各项工作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学校各级党委领导班子的领导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尊崇党章,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增强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固本强基,切实抓好党的思想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持之以恒抓好理论学习,持续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的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四史”学习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和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坚持把开展主题教育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好管好学校各类宣传文化之地,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
(五)坚持党管干部、选贤任能。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切实加强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和各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树立和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做好人才工作,注重引才育才聚才用才。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做好干部挂职轮岗锻炼,切实抓好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努力打造适应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夯实学校党建工作的组织基础。
(六)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海南省实施细则,持续整治“四风”,大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敷衍塞责、作风漂浮等顽障痼疾,切实解决干部教师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大兴学习之风、调查研究之风,推动解放思想、敢闯敢试、大胆创新。大力倡导践行“闯”的精神、“创”的干劲、“干”的作风,树立新风正气,密切党群、干群、师生关系。
(七)持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以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为重点,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坚持校领导率先垂范,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性修养,自觉严格自律,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校领导班子带头遵章守纪,提高党纪约束力,促进党纪落地见效。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督促广大干部教师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切实做到干部守纪、风清气正。
(八)落实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加强学校党的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贯彻落实新制定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按照党支部工作《条例》要求,切实开展“三会一课”等活动。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实施体系和保障体系,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制度执行贯穿部门治理、基层治理全过程,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确保党内法规制度落地见效,为党建引领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九)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的监督责任,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探索同级监督机制,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互相监督难等问题。狠抓纪检监察部门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确保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支持纪律检查部门履行监督责任,健全党内监督体系,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确保权力正常运行。认真做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等全覆盖、全过程跟踪监督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风险。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十)领导、支持和监督校纪检委、学校党政各部门、学校各二级学院、各直属附属医院以及各基层等组织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
(十一)加强对学校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学校党委领导统一战线和群团组织的各项制度,动员、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团结带领群众实现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和工作目标要求。
(十二)勇于和善于结合学校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各类突出问题,特别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隐形变异问题。
二、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一)党委书记责任
1.主持学校党委全面工作,组织部署全校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 充分发挥学校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履行学校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组织学校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
3.落实党内谈话制度,对学校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分管部门和下级党委书记,发现存在的违反党章党纪的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4.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组织开展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和学校各二级部门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5.认真履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部署巡视工作,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和落实学校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 坚持“三重一大”事项经学校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7.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学校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指导下级党委领导班子开好民主生活会,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8.落实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加强学校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9.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精准研判学校政治生态,了解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10.带头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带头建设好家风好家教,从严教育管理监督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11.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个人有关事报告等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
(二)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1.共性责任
(1)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领导、检查、督促所负责、分管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2)组织所负责、分管部门和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
(3)落实党内谈话制度,对所负责部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管部门和单位党组织书记,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4)认真履行所负责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推进所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处所负责、分管的部门和单位的违纪违法案件,督促所负责、分管部门和单位落实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
(5)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抓好所负责、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按规定、负责任地向校党委推荐优秀干部。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学校党委会议事规则,坚持“三重一大”事项提交校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在学校党委会研究工作时充分发表意见,决策形成后坚决贯彻执行。
(7)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参加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定期组织召开所负责部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指导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开好民主生活会,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8)加强对所负责、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精准研判所负责、分管部门政治生态,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9)带头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带头建设好家风好家教,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10)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
2.个性责任
(1)担任行政正职的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负责学校党委全面工作,切实履行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深入推进行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促进行政职能转变,改进工作作风,打造廉洁高效的学校教育教学体制机制。
(2)党委副书记:协助学校党委书记落实学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学校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和督促校党委所属部门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学校各部门党的建设工作。
(3)纪委书记:协助学校党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领导校纪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领导、检查、督促纪律检查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依法查处党员违纪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党员纪律教育;组织协调学校反腐败斗争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学校巡视监察工作,协助学校党委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指导学校各二级单位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4)负责组织工作的党委委员:负责学校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助学校党委书记落实学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抓好学校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组织开展校管干部的培育、选拔、管理、使用工作;统筹开展学校人才工作;具体组织实施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5)负责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党委委员:负责学校党的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助学校党委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统筹、指导、协调学校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统筹推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统筹协调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协调学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日常监督检查,结合省委巡视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加强正面舆论引导,有效开展舆论监督;统筹开展社会文明大行动,组织、指导、督促学校公民道德建设。
(6)负责统一战线工作的党委委员: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统战工作的系统谋划、统筹协调、宣传教育、督促落实,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协助校党委发现、培养、使用、管理党外代表人士,做好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7)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党委委员:在学校党委班子集体领导下,负责全校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管理工作,协助学校党委抓好教师日常教育督导,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抓好教师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培训工作,引导教师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全面发挥主体作用。统筹指导协调人事、教育教学、教师发展等部门以及各二级学院党委抓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强化教师法治和政治纪律教育,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加强教师党支部和党员教师队伍建设。持续开展优秀教师选树宣传,抓好教师考核评价工作,加强教师权益保护,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到教师管理全过程,积极营造教师从教良好环境和尊师重教良好氛围。
(8)负责学生工作的党委委员:在校党委班子集体领导下,负责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学校党委抓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协调学生工作部、团委和各二级学院党委做好学生工作,督促教育学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选拔学生干部,指导校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开展工作,抓好专、兼职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做好辅导员和班主任教育管理工作。统筹抓好学生党支部建设,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组织发展工作。指导、协调各二级学院开展各种学生活动,做好招生和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三、相关机构职责
(一)学校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校全面从严治党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学校纪委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同时,应当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校党委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全面从严治党正风反腐工作的形势判断、任务部署、力量组织、政策把握、制度健全、措施完善等工作。
(三)学校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等部门作为学校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执行机关,应当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职责范围内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
(四)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附属医院党委按照职责履行本部门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机关党委作为机关党建工作专责机构,应当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四、责任落实
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机构应当认真对照责任清单所列事项,加强工作谋划,明确工作举措,完善工作和制,发扬优良作风,确保各项职责真正落到实处。
(一)加强统筹谋划
1.学校党委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牵头单位:党委办公室)
2.学校党委每年年初根据上级党委决策部署,结合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全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牵头单位:学校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学校党委每年年初向上级党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学校党委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向校党代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各二级学院和直属附属医院参照落实。(牵头单位:学校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宣传教育
1.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强化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增强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识,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党校)
2.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反面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学校纪委、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
(三)加强监督检查
1.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校党委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明确整改责任。(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
2.加强对各二级学院和直属附属医院等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巡视,及时听取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情况汇报,着力发现和解决责任不明确、不全面、不落实等问题,注重发挥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新闻媒体等的作用,推动形成监督合力。(牵头单位:学校纪委)
(四)加强考核问责
1.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等方面考核,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在考核中突出了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学校纪委)
2.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通报全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时通报因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釆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以适当方式公开。(牵头单位:学校纪委、党委组织部、党委办公室)
中共海南医学院委员会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