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医〔2013〕14号
关于印发《〈中共海南医学院委员会海南医学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
执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
附属医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部、系、室(所、中心),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制定了《〈中共海南医学院委员会 海南医学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执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
附件:《中共海南医学院委员会 海南医学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 执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办法
中共海南医学院委员会
201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