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医学院职工慰问金发放表20200430.doc
有关文件规定:
根据省总工会印发的《海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琼工发〔2018〕2号)的第三章 工会经费支出 第九条规定:
工会会员结婚或生育时,基层工会可分别给予不超过500元的慰问金(慰问品)。
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基层工会可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
工会会员去世,可发放不超过5,000元的慰问金。
工会会员直系亲属去世,可发放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
校本部在职在岗会员职工有婚丧嫁娶生育等红白喜事,要求基层工会要及时派教职工上门慰问;正高职称或正处级会员职工须上报学校工会牵头组织慰问。只有经过基层工会组织慰问的才能分别发放慰问金(慰问品)。
工会办
2020年4月30日
各部门、单位:
经校工会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联合拟定的ASC系统网上办事大厅“工会会员登记流程”和“职工慰问金发放审批流程”已上线并测试完毕。为了尽快充分发挥ASC系统功能,减少办事跑腿次数,提高办事效率,即日起“工会会员登记流程”和“职工慰问金发放审批流程”上线使用,不再受理纸质申请。
校工会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