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医学院2019—2020学年海南省政府国际学生奖学金申请办法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2日 10:01浏览次数:

海南医学院是海南省唯一一所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也是中国热带地区唯一的高等医学校。学校现有学术型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学术型硕士点5个、专业型硕士点5个。“临床医学”是海南省高校首个拥有ESI1%学科。我校留学生培养主要以学历教育为主,目前是海南省开展留学生本科学历教育数量最多的高校。欢迎世界各国优秀学子申请海南省政府奖学金来海南医学院学习!

一、名额和资助内容

我校2019/2020学年30个海南省政府国际学生奖学金名额,其中本科20名,资助期限为6;硕士研究生10名,资助期限为3;资助内容为学费、住宿费和医疗保险费,其它费用自理

二、申请条件:

1. 基本条件:

申请攻读学士学位者,应获得相当于中国高级中学毕业的学历或证书,年龄在30周岁以下。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应具有学士学位或相当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 其他条件:

(1) 申请人须拥有外国国籍、持有外国护照,对华友好,身体健康。

(2) 申请人须表现良好,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符合中国出入境条件。

(3) 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汉语或英语水平,并提供相关证明,要求具有HSK四级证书(180分)或以上水平。用英语授课专业可适当放宽条件,若生源国为英语母语国家国际生英语免试,非英语母语国家国际生要求托福成绩78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6.0及以上,但在我校学习毕业后须获得HSK四级证书。

(4) 申请人成绩在本年级或本班国际生中名列前茅。

(5) 未同时获得中国政府其他各类奖学金。

三、申请材料:

(1) 《海南省政府国际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 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和成绩单。(非中、英文本需附上经公证的相应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 HSK成绩单或托福、雅思成绩单;

(4) 《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

(5) 护照复印件;

(6)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

(7)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须提交来华学习或研修计划,不少1000字;

(8) 经过公证的无犯罪证明;

注:

1. 所有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一份为公证原件,一份为复印件。无论录取与否,申请材料均不予退还。

2. 申请人条件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视为申请无效,不予受理;

3. 非中文或英文的证件请提供翻译件;

4. 收到申请材料后学校不会一一回复,如需确认请联系学校。

5. 色盲、色弱者不得报考医学类专业。(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进行色盲、色弱筛查,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入学)

四、申请时间及录取

1. 申请截止时间:2019415日前

2. 学校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并经海南省教育厅审核合格后确定录取人选。

3. 最终录取结果确定后,学校将公示录取结果,并向录取者寄送《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

4. 奖学金获得者入学后须按规定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评审不合格者,将被中止或者取消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

5. 入学时间为2019年下半年,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录取的学生须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海南医学院办理入学、注册手续。不能按录取期限来华学习者,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

、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海南省海口市学院路3号海南医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邮编:571199

联系人:董老师 陈老师

电话:+86-898-6689035566893760

传真:+86-898-66893760

E-mail: hn_lx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