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在确保客观、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的基础上,根据《海南医科大学2027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及学校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原则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做到程序规范、标准统一、结果公开。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本单位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根据专业方向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及复试专家组,开展具体申请材料审核及复试工作。专家组成员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高、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人员组成。材料审核组不少于3人,严格按照本单位材料审核办法,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复试组不少于5人,复试组组长由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复试考场配备秘书1-2名,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
(三)海南医科大学第三联合党委(护理与西英联合党委)对此次复试工作行使主体责任,第三联合党委(护理与西英联合党委)纪委履行监督责任。
三、接收推免生专业及计划
根据学科状况,统筹考虑接收推免生计划,2027年护理学院拟接收推免生12名左右(以最终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接收推免生专业:
学位类别 | 一级学科 | 二级学科 |
专业学位 | 1054护理 | 105400护理 |
学术学位 | 1002临床医学 | 1002Z3临床护理学 |
四、接收推免生基本条件
符合《海南医科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申请条件的考生,均可接收为推免生。
被接收的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复试名单确定
要求材料审核成绩≥60分,并依据各专业拟招生计划采取差额复试形式,按照1:2到1:5择优筛选进入下一轮考核的考生名单。如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后自愿放弃复试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资格的,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确认后按缺额人数递补复试名单。
六、资格审查
接受学院复试通知的考生,需按照学院通知参加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材料要求:
1.《海南医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要求身份证正反两面信息清晰,且扫描在同一页上,原件备查。
3.学生证个人信息页及注册页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等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原件备查。
6.科研成果及获奖证明(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及其他可证明学术水平与能力的材料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七、复试时间与地点
接受学院复试通知的考生,需按照学院通知参加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复试方式
护理学院2027年接收推免生复试采用线上复试方式进行。
(一)复试科目:
学位类别 | 一级学科 | 二级学科 | 复试科目 |
专业学位 | 1054护理 | 105400护理 | 临床护理(涉及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急危重症护理学相关内容)、急救和基础护理技能操作 |
学术学位 | 1002临床医学 | 1002Z3临床护理学 | 临床护理(涉及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急危重症护理学相关内容)、护理研究 |
(二)复试内容
1.自我介绍:中英文形式均可,主要考察考生的生活背景、学习、工作经历和学习研究规划等。
2.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的理论知识要点、前沿进展的分析和综合应用能力,以专家提问的形式进行。
3.英语水平:主要考查考生外语听、说水平、表达能力、阅读理解能力及运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以专家提问的形式进行。
4.综合素质及科研思维: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养、奉献精神、专业素质和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和科学潜质、心理素质、逻辑思维等,以专家提问的形式进行。
5.临床或科研能力:专业学位侧重考察考生对操作规范、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学术学位侧重考察考生对护理研究基本知识、科研设计、论文解读的掌握情况,以专家提问的形式进行。
(三)复试流程:考生用摄像头360°扫描考场环境→考生在镜头前展示身份证、空白草稿纸及笔→考生自我介绍(2分钟)→抽取试题(含专业题2道、英语题1道、技能操作/科研能力试题1道)→听取问题及口述回答(23分钟,含思考时间)→专家提问(5分钟,含思考时间)。
九、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格。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20分)+英语水平测试成绩(20分)+综合素质及科研思维测试成绩(40分)+临床能力/科研能力测试成绩(20分)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十、录取
(1)学院将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申请人的复试成绩排名,并结合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后由学校统一公示。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在研招网内进行待录取确认,否则取消待录取通知,按复试成绩依次递补录取。
(2)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成绩不及格、体检不合格或被我校认定为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
十一、体检
拟录取考生体检要求另行通知。
十二、监督与申诉方式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若对复试结果存有异议,可向第三联合党委(护理与西英联合党委)、纪委或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诉。
第三联合党委(护理与西英联合党委)监督举报电话:13518843558,邮箱:hy0108012@muhn.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898-66968231,邮箱:hyzsb@muhn.edu.cn。
十三、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老师
电话:19946604778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 15:00-18:00)
邮箱:1308363146@qq.com
海南医科大学护理学院
202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