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人员进入实验室前,需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海南医学院实验室相关管理规定”。
2.实验室安全、卫生条例:
(1)研究人员应特别注意“五防”,即防火、防水、防盗、防事故、防破坏,确保实验人员和仪器设备的安全;
(2)保持实验室、实验楼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3)实验室内禁止食用食品、饮料等,严禁吸烟;
(4)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废液等,请及时分类收集、处理;
(5)实验完毕后应及时清洁整理,实验用品清洗干净、归回原位,并确保实验台、实验室环境整洁干净;
(6)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实验完毕后应及时断电、关水,离开实验室前关窗、锁门。
3.仪器、设备和试剂使用管理条例:
(1)使用仪器设备前请务必熟识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使用时请按照流程操作,并做好使用记录。使用完毕后,请及时关闭仪器设备电源;
(2)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实验室人员联系,不得强制运行仪器或私自拆装仪器;
(3)药品、试剂请按照各自对应的要求进行操作、储存;
(4)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设立入出库动态台账,用前需申请,并做好领用、使用记录登记,使用时请注意人身防护,避开人群、热源、电源、水源;
(5)本实验室药品、试剂等严禁用于科研以外的用途,禁止带出实验室。
4.本实验室其他管理条例均参照《海南医学院实验室管理规定》执行。本实验室保有对该管理条例的最终解释权。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实验室人员联系。
海南省肿瘤发生与干预重点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