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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1年新入职员工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1   来源:   点击量:

关于举办2021年新入职员工培训的通知

为使新入职员工及时了解校史校情、校风校纪、发展规划及相关工作管理制度,尽快实现角色转化和岗位适应,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逐步提升岗位能力,早日成为教学、科研和管理骨干,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特举办2021年全体新入职员工培训班,培训班包括四部分:新教职员工入职培训班和新任教师教学基本功培训班、新任实验教辅人员培训班、新任政治辅导员培训班。为配合学校防疫工作,新任教师培训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培训,具体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新教职员工入职培训(9月6日-7日):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入职(含调入)的全体教职员工(不含工勤岗),以及往年未参加新教职员工入职培训的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4。

2.新任教师教学基本功培训(9月中旬至12月):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入职(含调入)的新入职专任教师(含转岗),年龄在45岁以下,教龄在3年以下。往年未参加新任教师培训或考核未通过专任教师也需参加本次培训。具体名单见附件5。

3.新任实验教辅人员培训班(9月22日):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入职(含调入)的新入职实验教辅人员(含转岗)。具体名单见附件6。

4.新任政治辅导员培训班: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入职(含调入)的新入职政治辅导员,需参加新教职员工入职培训,之后参加由学生工作部(处)组织的相关培训。

二、培训内容

具体课程安排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三、培训要求:

(一)培训期间各专项培训班分别成立班委,由班长负责考勤协助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及人事处负责考核,考核结果由人事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见海医学[2012]71号文)处理。

(二)参培学员必须认真学习,遵守培训纪律,不得缺席、迟到或早退。本次培训原则上不得请假,因个人特殊情况需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审批,并呈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因公请假须由主管职能部门统一请假。

(三)参培学员按《海南医学院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学分授予办法(试行)》规定授予相应学分,并作为培训考核依据。

(五)请各二级单位通知本部门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名单见附件)按课程表安排参加培训。

联系人:邓可颂;电话:(0898)66891305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