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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海南医学院 2020年度新入职员工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04   来源: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为使新入职员工迅速融入学校,增强对我校的认同感、归属感,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在97—11日开展2020年度新入职员工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一)帮助新教职工了解学校基本情况及校园文化,尽快融入海医大家庭;

(二)帮助新教职工了解高等教育法规和学校的管理规章制度,适应教学和管理工作岗位要求;

(三)帮助新教职工树立正确的职业理念和良好的职业心态,尽快实现自身角色的转变,更好地履行各岗位职责,早日成为教学科研和管理骨干;

(四)适应工作环境,达到岗位规范的要求,激发新教职工建立职业生涯规划意识;

(五)感受组织的关心和重视,增强其认同感和归属感;传递组织价值观与核心理念;激发新教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增强职业稳定性。

二、培训对象

1.第一阶段培训(97-8日):参加人员为我校20199月以来新入职的各岗位教职员工(不含工勤岗)。具体名单见附件3

2.第二阶段培训(99-11日):参加人员为我校20199月以来新入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含专任教师、教辅、辅导员),年龄在45岁以下且教龄在3年以下。具体名单见附件4。欢迎其他教师参加。

3.培训结业典礼(911日下午):第一、二阶段全体参培人员。

三、培训师资

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校内外专家。

四、培训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

2.各职能部门基本业务、办事流程;

3.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4.教师基本素养;

5.科研、教育教学课题申报;

具体课程安排详见附件1、附件2

五、培训要求:

(一)培训期间成立班委,由班长负责考勤,教发中心及人事处负责考核,考核结果由人事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见海医学[2012]71号文)处理。

(二)参培学员必须认真学习,遵守培训纪律,不得缺席、迟到或早退。本次培训原则上不得请假,因个人特殊情况需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审批,并报教发中心审批。因公请假须由主管职能部门统一请假。

(三)培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缺勤。缺勤超过1/3,视为培训不合格,须参加下一年度新入职员工培训。

(四)参培学员在培训合格后按《海南医学院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学分授予办法(试行)》规定授予相应学分。

(五)请各二级单位通知本部门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按课程表安排参加培训。

联系人:邓可颂;联系电话:0898-66891305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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