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使新入职员工迅速融入学校,增强对我校的认同感、归属感,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在8月29日—31日开展2019年度新入职员工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一)帮助新教职工了解学校基本情况及校园文化,尽快融入海医大家庭;
(二)帮助新教职工了解高等教育法规和学校的管理规章制度,适应教学和管理工作岗位要求;
(三)帮助新教职工树立正确的职业理念和良好的职业心态,尽快实现自身角色的转变,更好地履行各岗位职责,早日成为教学科研和管理骨干;
(四)适应工作环境,达到岗位规范的要求,激发新教职工建立职业生涯规划意识;
(五)感受组织的关心和重视,增强其认同感和归属感;传递组织价值观与核心理念;激发新教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增强职业稳定性。
二、培训对象
1.我校2018年9月以来新入职的教职员工。
2.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入职但尚未参加过新入职员工培训的教职员工。
3.工勤人员不在培训对象之列
三、培训师资及教学内容
(一)培训师资
学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二)培训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
2.新入职员工在我校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3.各职能部门基本业务、办事流程;
4.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5.科研、教育课题申报及教师教学发展;
6.应急救护知识。
四、培训要求:
(一)培训期间成立班委,由班长负责考勤,教发中心及人事处负责考核;
(二)参培学员必须认真学习,遵守培训纪律,不得缺席、迟到或早退。本次培训原则上不得请假,因个人特殊情况需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审核,经分管副校长批准,报教发中心备案。因公请假须由主管职能部门统一请假。
(三)培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不得随意无故缺课。无故不参加本次培训或无故缺勤超过1个培训单元者,视为培训不合格。考核结果由人事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见海医学[2012]71号文)处理。
(四)参培学员在培训合格后按《海南医学院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学分授予办法(试行)》规定授予相关学分。
(五)请各二级单位通知本部门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按课程表安排参加培训。
联系人:邓可颂;办公电话:(0898)66891305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