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我校《海南医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度管理办法》(海医学〔2019〕131号)相关要求,青年教师培养的期限一般为1学年。目前2020-2021(2)学期与2021-2022(1)学期报送的青年教师按计划应已完成为期一年的培养。现请各单位按文件要求做好相应的考核工作,通知详情见附件。
教师发展与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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