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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教职工参加2020年海南省 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11   来源:   点击量:

各二级单位:

海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决定于今年7月举办2020年海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为组织好我校教职工参加此次岗前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掌握高等教育法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等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熟悉高等教育教学的一般规律和方法,适应高校教师角色;提升师德水平、育人能力及实施课程思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促进自我专业发展。

二、培训对象

新分配或调入我校工作的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辅导员)、党政管理人员以及往年没有参加岗前培训或岗前培训成绩不合格的人员。

报名参加高校教师培训的人员必须为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或与学校签订正式合同的聘用人员。报名资格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2020年7月,具体时间待定。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高等教育理论、教师职业素养、教学实践三部分。具体如下:

(一)教学理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4门课程教学,重点放在《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的教学方面。

(二)教师职业素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教师专业发展为主线,针对高等学校教师职业素质结构的需要,通过专题讲座,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提高育人能力和水平。

(三)教学实践:组织每位新教师开展备课、说课、讲课、评课等教学技能训练实践活动,由各高校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五、培训方式

根据不同的培训内容,采取不同的培训方式:

(一)集中培训。主要是教育理论部分,以课堂讲授为主,答疑和讨论相结合。

(二)专题讲座。精选培训主题,通过专题讲座,更新教育教学理念,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三)教学实践。教学实践是提升青年教师教育教学技能的关键环节,由各高校自行组织校本培训。

六、培训考核

(一)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为教师资格认定必考科目。为维护教师资格认定的严肃性,其考核按照规范化考试要求,采取教考分离、闭卷考试形式,全省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统一评卷。

(二)高等教育法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课程为考查课程,考核方式为撰写课程小论文各1篇。课程论文成绩记录在岗前培训成绩表中。

七、有关要求

(一)为保证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省高师中心将选派富有教学经验、责任心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承担教学任务。中心严格执行学员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二)学校要严格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认真组织落实,提供切实的政策和经费支持。

(三)报到、上课、考试地点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已参加过2019年(仅限2019年)海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但成绩不合格的人员,今年可不参加现场培训,只需参加补考,且只需补考不及格的科目,已及格的科目成绩仍然有效。补考与2020年海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同时进行。

(五)参加培训人员健康状况良好、学习与工作关系妥善处理好可全程参加培训及考试,考勤不合格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六)请各二级单位于2020年6月18日前电子版《2020年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汇总表》通过ASC智慧校园系统内部邮箱发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邓可颂,同时将纸质版《2020年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汇总表》(盖二级单位公章)、《2020年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学员登记表》(学员登记表照片粘贴处先粘贴电子照片后打印,一式两份)、同底纸质2寸标准证件照一张递交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综合楼南楼216隔壁)。

联系人:邓可颂

特此通知。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