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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医学院教务处关于印发《海南医学院自主学习实施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5    点击:

海南医学院教务处文件

海医教务〔2023〕90 号

海南医学院教务处

关于印发《海南医学院自主学习实施与管理办

法(试行)》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现将《海南医学院自主学习实施与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海南医学院自主学习实施与管理办法(试行)

海南医学院教务处

                   2023 年 11 月 24 日

附件

海南医学院自主学习实施与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体现 “ 以学生的发展为中心”的人才培养理念,规范 我校自主学习行为,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能力,促进 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发展的培养, 同时进一步优化各专业的 课程设置,促进教学改革,在适当精减课堂学时的基础上,引 导学生开展自主学习提高教学效果,学校特制订本办法,配合新编的专业培养方案及学习大纲,共同实施。

一、自主学习的基本内涵与构成

1. 自主学习的基本内涵: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根据学习目 标和课程要求,主动选择学习内容、学习方法和学习进度,独立进行学习的过程,从而提高学习效率。

2. 自主学习目的:培养学习兴趣和主动性,提高自主学习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促进终身学习能力的不断提高。

3. 自主学习构成:遵循以下原则:(1)对于专业核心课程,如计划申报“ 国家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自主学习部分学时比例可按教育部要求在 20-50%之间,否则可以在 10-20%之间,实现线上与线下联动混合教学。(2)对于非专业核心课程:自主学习学时可占5-10%之间,将部分非重点内容设为指导学生自主学习。

4. 自主学习基本要求:充分理解“减课时不减学时”的改革理念与内涵,确保学习质量。自主学习内容应在学习大纲中具体要求,形成“设计-内容-师生互动-综合评价”完整的教学环节。教师需花费更多精力精心设计、用心管理,引导和管理好学生积极参与自主学习,确保提升学生主动学习能力。

二、自主学习的常见形式

1.网络学习:学生利用网络资源进行在线学习,包括在线课程(含MOOC 和 SPOC)、学术论坛和虚拟实验室等,提供灵活的学习方式。学校为学生的自主学习提供必要资源支持。

2.个人研究:学生根据教师指导,选择研究课题,进行文献查阅、实验设计和数据分析等独立研究活动。

3.小组讨论:学生组成小组,共同研究和讨论特定问题或案例,通过合作解决问题,促进互动和合作能力培养。

4.实践实习:学生参与临床实习、实验操作或社区服务等实践活动,提升专业技能和实际应用能力。

三、自主学习的资源建设和考核评价

1.学习资源建设:学校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包括网络平台、图书馆、实验室和指导教师等,同时鼓励教师选择国内外优质MOOC资源或自建部分授课视频资源以及其它内容,为学生的自主学习提供必要支持。

2.学生考核方式:采用多元化考核方式,包括个人报告、小组展示、实践报告、学术论文和口头答辩等,综合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和能力。教师考核方式:教师在自主学习过程中起 指导和辅导作用,提供学习资源、设置习题测试、解答问题、给予反馈和评价,帮助学生规划学习进程和解决学习困难。

四、自主学习的考核管理

1.教师工作量计算与管理:学校鼓励教师开展课程的自主学习,可以按自主学习内容学时的2倍给予教师工作量,但须经过督导验收合格和教务处审批程序。

2. 自主学习运行管理:管理主体在各二级学院,对学生学习结果负责。 由各课程负责人提出详细的自主学习方案,并写在学习大纲里,也可以单独提交,由二级学院组织督导专家审核。通过后实际运行,自主学习一定要实现线上留痕所有学习信息,线下的小组讨论也要有线上评价信息。是否组织培训会,由各学院自定。

3. 自主学习督导:由二级学院组织院级督导专家实施,重点查教学与学习大纲、查实施方案(教案),查线上留痕,查教学效果。校级督导不定期抽查核实。

4. 自主学习管理:由教务处主持,重点对需要通过国家水平 考试的课程进行成绩分析,日常抽查线上资源,中期教学检查 等形式重点督查。将督查结果评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分别与津贴挂钩。具体方案另行规定。

本办法旨在引导和促进学生自主学习,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具备终身学习能力的优秀人才。请各相关部门和教师认真贯彻执行,共同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海南医学院教务处             2023年11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