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海南医学院陈银等发表的论文“定量超声评估乳腺癌放疗相关正常组织损伤的可靠性. 中国老年学杂志, 2019, 10(39):4926-4929.”(标注基金号81871365)涉嫌学术不端问题组织开展了调查。
经查,涉事论文为第一作者陈银单独撰写,内容抄袭剽窃了他人论文,并在论文中擅署他人姓名、擅标他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五届八次会议(生命医学专业委员会)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取消陈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3年(2021年1月7日至2024年1月6日),给予陈银通报批评。
前期,我校已要求附属海南医院按照《海南医学院关于我校论文涉嫌抄袭剽窃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的报告》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鉴于情节严重,给予陈银如下处理:1.由现有职称主治医师降级为医师;2.科研诚信诫勉谈话;3.全院通报批评;4.取消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晋升资格1年;5.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资格3年,限期整改,3年后由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恢复;6.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评审专家等资格3年,限期整改,3年后由学术委员会讨论恢复。其余作者鉴于情节较轻,处理决定详情见《海南医学院关于我校论文涉嫌抄袭剽窃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的报告(海医学[2020]150号)》。
请各单位科研人员以此次科研失信事件为戒,严于律己,互相监督,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科研诚信监督管理工作,我校将按照“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原则,坚决打击一切科研失信行为,严肃查处、严厉打击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特此通报!
海南医学院科技处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