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科研工作的倡议书
在全国上下众志成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吃劲的关键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科学分析疫情形势,研究加强防控工作,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党中央、国务院、海南省委省政府、海口市委市政府对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作了周密部署和安排。
为激励和引导广大科研人员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争做“重大科研成果的创造者、建设科技强国的奉献者、崇高思想品格的践行者、良好社会风尚的引领者”,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协、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共同提出:倡导科技报国,倡导严谨求实,倡导潜心钻研,倡导理性质疑,倡导学术民主,弘扬老一代科学家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学风。
为此,科技处发出如下倡议:希望我校广大科研人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觉践行“五倡导”,特别是在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关键时刻,要把疫情防控作为主战场,团结协作,奋勇拼搏,攻坚克难,为战胜疫情贡献智慧和才干。希望我校广大科研人员把科研成果写在祖国大地上,把科研成果写在疫情防控的一线。
一、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的科技攻关工作
充分发挥我校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热带医学与检验学、药学、公共卫生、中医药学等相关学科优势,突出热带转化医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急救与创伤研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的优势,集中优势专家积极申报或主动参与科技部、国家自然基金委员会及海南省科技厅、海南医学院组织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治相关科研攻关任务。
在确保病毒研究生物安全的前提下,我校的科研力量要尽快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临床治疗、流行病学研究、病原检测诊断、药物研发(筛选)及中医药防治策略等方面开展研究工作,尽快出成果,支援一线的疫情防控。承担应急科研攻关任务的团队,务必要严格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障科研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二、做好2020年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推迟2020年度项目申请与结题时间等相关事宜的通知》(国科金发计〔2020〕5号)的要求,2020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截止时间由原来的2020年3月20日延后至2020年4月20日16时。请二级学院、附属医院、科研实验室采用微信、QQ及邮件等方式与申请人保持联系。我校的科研人员要利用好这段时间,凝练关键科学问题、项目创新性,撰写高质量的申请书。科技处将继续组织领域专家进行申报书指导。
三、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减少人员聚集的科研相关工作
(一)不组织召开或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已通知召开的会议尽可能取消或延期,或采用网络等方式组织会议。
(二)除与疫情防控直接相关的科研攻关外,暂停与科研相关的外出资料收集、实验、野外取样、现场调研等工作,加强线上服务和协作。
(三)最大限度减少实验室等场所内人员聚集。建议近期科研工作主要以文献调研、理论分析、科学计算与撰写论文等可通过网络和信息化手段开展的工作为主。
四、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工作
立足自身学科和专业优势,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利用微信、互联网、报纸和电台电视等各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精准传播,努力帮助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认识疫情,有效辨别谣言,纾解恐慌情绪,助力疫情防控。
海南医学院科技处
2020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