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文件,现将我校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1、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要求,我校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于3月6日17时截止,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申请者将无法再提交。
2、2020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3、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其他类型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4、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委继续扩大无纸化申请范围,在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实施无纸化申请的基础上,将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申请以上类型项目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2020年度申报《指南》截至目前基金委尚未发布),于2020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所在二级单位科研管理员申请信息系统账号(申请账号时建议不要使用163、126、sina、yahoo等邮箱)。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四)、其他事项
1、申请项目的研究开始年月是:2021年1月1日。青年项目研究时间是3年,地区和面上项目研究时间是4年。申报课题的经费大致为:地区基金30-50万,青年基金20-30万,面上项目50-70万。
3、由于网上申报,一旦有超项发生,申请者将无法提交申请书,具体限项要求见《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4、有合作单位的,合作单位总数不超过2个,并且应在申请书中说明合作单位在该研究中给予何种形式的支持,同时主要研究任务应在依托单位(海南医学院)完成。
二、项目结题
(一)项目负责人事项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项目资金决算截止时间是2019年12月31日,在此之后入账的金额都不能进入决算。请结题者务必在2月17、18日联系季玉祥老师(领取经费决算表),按2019年12月31日时间节点填写经费决算表。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4、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http://output.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5、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在全部或部分受科学基金资助论文发表时,将经同行评议后录用的最终审定稿,存储到信息系统,不晚于发表后12个月开放获取;如果论文是开放出版的,或出版社允许存储最终出版PDF版的,应存储论文出版的PDF版本。
6、结题/成果报告电子版提交的截至时间为2020年2月20日,待项目依托单位审核电子版通过后下载PDF版打印(一式两份),于2020年2月22日17:00前将结题材料交至行政楼科技处316室。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
三、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信息系统,于2020年1月13日17:00前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季玉祥 66891789 / 13637615543
海南医学院科技处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