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9-13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定的税收、信贷和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我校大量横向课题,成果转化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等都可进行合同登记,减免税费,各部门科研工作者如有技术合同,请申请认定登记。关于技术合同登记,科技部火炬中心制定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指引》,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尤老师
电话:31350948
海南医学院科技处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