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转发《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 2026 年省科技条件平台专项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平台共享服务后补助和奖励的通知》。请符合补助条件的老师,将相关材料于4月17日前发送至邮箱hy0109008@hainmc.edu.cn ,由学校统一报送。新增仪器入网申报的请在4月7日下班前联系科技处,需要将新增仪器设备录入省大仪平台后提交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填报须知等详细信息可以在网站查看:https://hqzc.wssp.hainan.gov.cn/#/declare/detail/1343540690977427456。
具体申报要求请查阅《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 2026 年省科技条件平台专项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平台共享服务后补助和奖励的通知》。
1.运行后补助
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已检测报告出具的日期为准)
所需材料:运行后补助申请表(表一、表二、表三)(附件1)、运行后补助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2)、检测报告复印件(每份检测报告对应《运行后补助申请表二》序号先后顺序排放)、检测缴费发票复印件(以开票系统截屏代替发票复印件无效。发票对应《运行后补助申请表一》涉及的检测报告序号先后顺序排放)、委托协议/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签署日期需填写完整),其他(其它必须说明的特殊事项材料)。
2.优秀机组申报优秀机组申报所需材料
优秀机组申请表一、二(附件3)、优秀机组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4)、检测报告复印件(每份检测报告对应《优秀机组申请表二》序号先后顺序排放。)、检测缴费发票复印件(以开票系统截屏代替发票复印件无效。发票对应《优秀机组申请表二》涉及的检测报告序号先后顺序排放)、委托协议/合同复印件(正式有效合同或者是协议,应有双方代表人签字,盖有双方单位的公章/合同章/单位部门公章,签署日期要完整。),其它附件材料(其它必须说明的特殊事项材料)。
3.新增仪器入网
新增仪器入网的单位请在4月7日下班前联系科技处阿老师。
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间购置的仪器(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仪器价值: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
所需材料:仪器购置发票复印件(发票内容要确保清晰可见,进口仪器发票涉及外币,需附上招标合同证明人民币金额,按新增入网仪器信息汇总表中仪器顺序排放)、其它附件材料(1.单位计量认证(CMA)、实验室认可(CNAS)、审查认可(CAL)及其他与使用仪器有关的资质证明复印件。作为开放共享能力的推广宣传,如有本项尽量提供。2.零关税进口生产自用设备和免税进口科研仪器海关核准材料等。3.其它必要说明材料。)
4.使用后补助申请所需材料
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已检测报告出具的日期为准)
所需材料: 使用后补助申请表(附件5)、检测报告复印件(无受托检测机构盖章无效。每份检测报告对应《使用后补助申请表》序号先后顺序排放)、检测缴费发票复印件(以开票系统截屏代替发票复印件无效。发票对应《使用后补助申请表》涉及的检测报告序号先后顺序排放。)、委托协议/合同,其附件材料(其它必须说明的特殊事项材料)。
联系人:阿老师
联系电话:66893600
科技发展和学科建设处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