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伦理审查
(一)医学伦理
1.涉及人体被试、人类遗传资源、药物、医疗器械等医药产品开展临床试验的科研项目,需填写海南医科大学医学伦理审查申请表、知情同意书以及申报书(或任务书),通过二级单位审核提交OA通过校伦理委员会审查。
2.涉及其他临床样本的科研项目,需填写《海南医科大学医学伦理审查申请表》、《知情同意书》或《免知情同意申请》(附以及申报书(或任务书)后提交校伦理委员会审查。
3.医学伦理可由各附属医院伦理委员会可开展审查,直接在申报系统上传带有“海南医科大学XX附属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公章的伦理审查证明,也可根据附属医院的伦理审查证明到学校伦理委员会换开学校医学伦理相关批件。
(二)动物伦理
涉及动物实验的科研项目,需填写《海南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伦理审查申请表》以及申报书(或任务书),通过二级单位审核提交OA通过校伦理委员会审查。
(三)论文伦理
本校仅对以本校为第一单位的论文中涉及伦理操作的部分进行合规性审核。申报人须承诺在实际研究过程中严格遵守伦理相关规范,并按要求填写《论文伦理申请表》。论文伦理流程仅限于不涉及人体采样的学术性论文(问卷调查),本科生、研究生的论文不做伦理审查,需使用指导老师项目伦理”。
以上伦理申请相关表格从OA系统二级单位伦理申请的附件中下载。
二、生物安全
(一)涉及病原微生物的科研项目
需下载文件夹《海南医科大学申报科研项目申请生物安全保障承诺办理流程及模板》按《海南医科大学申报科研项目申请生物安全保障承诺办理流程及模板》要求填写《海南医科大学申报科研项目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书(校内存档)》(如涉及营养缺失株填写文件夹中的附件4)、《海南医科大学申报科研项目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书》,请各二级单位收集汇总,提交《申请生物安全汇总表》,《海南医科大学申报科研项目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书》Word版,签字盖章的《海南医科大学申报科研项目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书(校内存档)》扫描件以及申报书草稿到科技处指定邮箱。提交校实验室安全委员会审查。
(二)涉及人体、药物、临床、动物的项目申请,不涉及病原微生物的:
1.如需单独上传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书:涉及人体实验、人类遗传资源、药物临床试验等的科研项目,需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提交伦理审查合格证明至科技处,填写《海南医科大学申报科研项目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书(非病原微生物)》,发送到指定邮箱,开具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书。
2.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科学研究,需通过伦理审查。提交伦理审查合格证明至科技处,填写《海南医科大学申报科研项目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书(非病原微生物)》,发送到指定邮箱,开具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书。
没有OA权限的单位填写伦理审查相关申请表和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发送到邮箱kjc@hainmc.edu.cn ,并致电66984599(傅老师)或者66893754(吴老师)。涉及生物安全请将电子版发送邮箱hy0109008@hainmc.edu.cn,并致电66893600(阿丽沙)。关注邮箱待回复审核通过后,交纸质版申请材料至科技处领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