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医学院口腔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
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海南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规定,秉承“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型的基础上,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学院根据专业方向成立复试小组,开展具体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高、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组长为具有正高职称的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配备秘书1-2名,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
(三)学院党委对学院复试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考生复试名单确定
2023年口腔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将在符合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线)的基础上,根据各个专业方向的招生人数及生源情况,进行差额复试,择优拟定复试人员名单。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报考同一研究方向的考生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再根据招生计划采取差额复试形式,入围比例为1:1.5,不足1名时按1名计算。初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英语、政治、专业课成绩进行比较,分数高者优先入围。初试总成绩及所有单科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同分考生均进入复试,不受入围比例限制。如入围考生自愿放弃复试资格,学校确认后按缺额人数递补复试名单。
享受加分和照顾政策的考生资格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给予相应加分并公示。
三、调剂
我院口腔医学专业型硕士第一志愿报考入围复试考生生源充足,不接受调剂。
四、复试时间与地点
复试前我院提前发布复试须知,将告知具体复试时间、考场安排等相关事项,请考生留意学院官网公告。
(一)复试时间
2023年3月30日(周四)9:00-18:00
(二)复试地点
海南医学院城西校区(海南省海口市学院路3号),智慧教育大楼PBL教室804、805。
五、复试方式
2023年口腔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六、复试内容
(一)复试科目
报考专业研究方向与参考书目如下:
1.口腔正畸-《口腔正畸学》人卫出版社(第七版)
2.口腔修复-《口腔修复学》人卫出版社(第八版)
3.口腔颌面外科-《口腔颌面外科学》人卫出版社(第八版)
4.口腔内科-《口腔解剖生理学》人卫出版社(第八版)、《口腔组织病理学》人卫出版社(第八版)、《牙体牙髓病学》人卫出版社(第五版)、《牙周病学》人卫出版社(第五版)。
(二)复试内容包括:
1.自我介绍:中英文形式均可,主要考察考生的生活背景、学习和工作经历等。
2.专业知识: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专业题2道。
3.英语水平:主要考查考生英语掌握程度,英语题1道。
4.综合素质: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养,专业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等,以专家提问的形式进行。
七、复试流程
考生随机抽取考试顺序,进入考场后抽取试题(含专业知识题2道,英语题1道)→考生自我介绍(2分钟)→阅题和口述回答复试题(10分钟,含思考时间)→专家提问测试综合素质(10分钟,含思考时间)。
八、资格审查
(一)考生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时间
2023年3月29日9:00-17:00
(二)考生资格审查材料提交地点
城西校区技能楼四楼口腔医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材料要求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
3.应届毕业生学生证或往届毕业生本科毕业证;
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海南医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须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门或居委会、村委会加盖印章;
6.《海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志愿调整意向表》;
7.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8.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的就业合同;
9.享受加分政策的佐证材料;
10.报考海南医学院考生知情同意书,打印后手写签名。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九、复试结果
考生总成绩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共同得出,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格。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30分)+英语水平测试成绩(2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50分)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第一志愿及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入待录取名单(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优先进入待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统一公示,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十、体检
考生体检拟于拟录取名单发布后,在学院指定的海口市内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考生凭身份证自行至指定医院缴费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十一、监督与申诉方式
口腔医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监督各复试小组的工作情况。复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若对复试结果存有异议,可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十二、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司熙
电话:13098919245
邮箱:107808300@qq.com
(咨询时间:招生期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附件:
1、海南医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2、海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志愿调整意向表
3、海南医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表
4、报考海南医学院考生知情同意书
海南医学院口腔医学院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