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科研联合党总支共有2个党支部,党员24人,参与学习党支部2个。第一支部(科研综合支部)应到党员共计15人,实到14人,请假1人(郑少江,硕士生毕业答辩);第二支部(临床技能支部)应到党员共计9人,实到7人,请假2人(孙早喜上门诊、廖传江上课)。党支部开展活动率为100%,党员参与率为91%。此外,所属单位的非党员教职员工也参加了此次活动。
二、学习情况
5月22日下午,各支部分别在综合实验楼五楼610室、龙华路技能楼五楼511室组织所属单位广大党员教职员工开展活动。
(一)学习《2018年海南省委巡视工作计划》
首先由各党支部书记原原本本研读了《2018年海南省委巡视工作计划》,支部所属单位广大党员和教职员工认真听取传达学习。
(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为了增强主题党日活动的效果,党总支提前在微信工作群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要求党员和教职员工预先了解其基本内容。在学习活动过程中,各党支部书记逐章逐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就高校教师、科研人员及公立医院医生是否属于监察法监察范围等问题做了重点解读。并密切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开展了讨论。
三、学习效果
此次主题党日活动,总支所属单位参加人数较多,广大党员教职工学习态度认真,研讨发言踊跃、学习效果明显。通过学习和讨论,让大家了解了《2018年海南省巡视工作的计划》和2018年3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基本内容;明确了公职人员包括了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均属于监察对象。大家研讨认为,我们高校的普通教师和公立医院的普通医生属于潜在监察对象。在受委托从事行政管理事务时,可以视为从事公务的人员,属于监察对象。
通过这次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科研联合党总支所属单位党员教职工党风廉政意识、“红线”意识,在工作中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办事。做一名自觉学法、严格用法,遵纪守法的人民教师。
中共海南医学院科研联合总支部委员会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