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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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技能实验室学生实验守则

发布日期:2014-12-15    作者:临床技能实验教学中心     来源:     点击:

(1)学生进入实验室前,必须穿好工作服,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实验前要做好预习准备工作,明确实验目的,理解实验原理。实验时认真听取实验教师的讲解和指导。

(3)注意实验安全,严防触电、中毒、失火等事故发生。

(4)爱护实验器材,使用教学仪器设备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非本次实验所用的仪器、设备,未经教师允许不得动用,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损坏、丢失应及时报告指导教师,按《海南医学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处理。

(5)实验室内禁止吸烟,禁止高声喧哗和随意走动,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保持良好的实验教学环境。

(6)实验废液、碎玻璃、废纸等应按指定地点存放。

(7)对实验用过的动物,按规定处置。在实验中如被动物抓伤或咬伤,应立即报告老师妥善处理。

(8)完成实验后,按要求书写实验报告,按时上交。在认真清理实验器材,将仪器恢复原状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9)节假日及其它课外时间向学生开放实验室,必须有带教老师在场负责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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