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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临床学院“五四”表彰评选工作方案

一、评选条件

(一)第一临床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

  1. 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意识、四个自信。

  2. 工作活跃,成绩显著。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围绕地方党政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积极筹备‚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创建,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扎实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在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品牌活动方面取得实效。

  3. 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有效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健全团员管理机制。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申报团支部及其系统的团员、团干部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4. 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能坚持定期组织支部活动。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主动参与,在所在单位和青年中得到高度认可。

  5. 团支部团员志愿海南网站注册志愿者达100%。

  6. 本支部成员申请入党的团员青年人数一年级50%以上,二年级70%以上,三四年级80%以上。

(二)第一临床学院优秀共青团员

  1. 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 团龄在一年以上,本人是入党积极分子,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先进意识和集体荣誉感强。

  3. 思想进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成绩优良,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一学年内无违规违纪现象,无旷课、考试补考记录,或其他不良记录,并能在学习生活上帮助同学。

  4. 自觉遵守团的章程,认真履行团员义务,积极主动的参加团组织活动,认真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无恶意欠缴学费、团费等。

  5. 为志愿海南网站注册志愿者,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且年度开展有记录的志愿服务时间不低于20小时。

  6. 团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三)第一临床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1.必须具备优秀团员条件。

2.担任共青团干部(含学生会干部)至今,且任职时间一年以上。

(四)第一临床学院优秀学生干部

  1. 必须具备优秀团员条件。

  2. 从事学生组织工作至今,且任职时间一年以上。

  3. 优秀学生干部人选由团委、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学生事务办公室、党员之家自行推荐。

(五)第一临床学院优秀学生干事

  1. 担任第一临床学院各学生组织干事时间不少于七个月;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上级布置的每一项任务。

  2. 有明确的组织观念,严格遵守学生组织各项规章制度,模范履行工作职责。

  3. 谦虚谨慎,能虚心听取同学意见,实事求是,工作中勇于承担责任,工作中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积极配合协助其它部门开展工作,有团队协作精神。

  4. 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学习刻苦,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学习成绩良好,无违规违纪现象,无考试补考记录。

  5. 为志愿海南网站注册志愿者,并年度开展有记录的志愿服务时间不低于20小时,且同等条件下,获得其他相关的国家级证书

(如英语四、六级,计算机二级、普通话证书)或校级及以上奖励者在评选时优先考虑。

(六)第一临床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

  1. 热心志愿服务事业,为志愿海南网站注册志愿者,同时为我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注册志愿者,且具有半年以上的注册志愿服务经历。

  2. 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和组织纪律观念,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任务,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志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服务和帮助。

  3. 大力弘扬‚奉献 友爱 互助 进步‛的志愿精神,积极主动热情,在服务中受到好评,在同学中有较大的影响,无违规违纪现象,无考试补考记录。

  4. 年度开展有记录的志愿服务,参加服务的次数及服务累计时间在队伍中位居前列,当年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30小时。

二、评选办法

(一)第一临床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

各支部自行申报,团委召开支部汇报会,听取各支部的工作汇报,同时结合申报资料及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选。

(二)第一临床学院优秀共青团员

根据各支部申报评选情况,由第一临床学院团委集体讨论决定。

(三)第一临床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

由各支部负责推荐,报送第一临床学院团委审定。

(四)第一临床学院优秀学生干部

由第一临床学院团委、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学生事务办公室、党员之家推荐,经第一临床学院团委审定。

(五)第一临床学院优秀学生干事

由第一临床学院团委、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学生事务办公室、党员之家推荐,经第一临床学院团委审定。

(六)第一临床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

由第一临床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推荐,经第一临床学院团委审定。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

  1. 五四红旗团支部:(1)先进事迹材料。对照评比条件,按照基本情况、主要措施、主要成效等三部分格式撰写,全面介绍班子建设、支部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主题活动和阵地建设等方面的主要措施和成效,约2000字;(2)申报表。填写申报表,奖励情况必须填写经核实无误的奖项年度、级别和准确全称。(3)申报集体及其下级团组织、团员、团干部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截图。

  2. 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事、优秀青年志愿者:(1)先进事迹材料。对照评比条件,撰写年度个人事迹材料,约2000字;(2)申报表。填写申报表,奖励情况必须填写经核实无误的奖项年度、级别和准确全称。

(二)注意事项

  1. 评选活动必须按《团章》要求,在民主评议基础上,自荐和推荐相结合产生。各支部成立评审小组,对各类推荐对象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并报院团委审批。

  2. 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在认真听取党支部和广大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深入调查考核拟申报集体和个人,按照申报条件,确定申报名单,申报材料要做到客观、准确、实事求是;要严格把关,真正把工作成效突出的先进个人推荐上报。

  3. 不按要求申报、材料不齐全或逾期不报的团支部视为弃权,将不列入评选。

  4. 个人奖项申报者必须满足在本学年内第二课堂学分必须修满

1学分,新生必须修满0.7个学分。

  1. 担任团干部的党员(含预备党员)不参与‚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可参与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须在材料中标明清楚。

  2. 集体或个人有重大违纪事件或严重欠缴学费、团费现象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参评资格。

  3. 上报之前要在本团支部公示3天,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如果公示后因条件不符者,取消该名额,不再替补。

  4. 通过评选表彰,要形成正确导向,调动本团支部团员青年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促进学校发展贡献力量。

  5. 上交所有材料需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弄虚作假,将影响其今后的评优。

所提交材料的电子版需要存底,不再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