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院学生干部的制度化与规范化管理,我院团委将组织各团支部上报《学生干部第二课堂学分认证表》及《学生干部任职呈报表》的工作纳入日常基础团务工作的范畴中,即每一学年组织一次任职期间各学生干部学分认证工作,依照《海南医学院本科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实施办法(暂行)及其实施细则》(海医学〔2011〕51号,以下简称《细则》)的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流程
(一)认证
根据《细则》第四条第5款要求,由所在单位对在职学生干部审核认证,予以相应学分,并填写《学生干部第二课堂学分认证表》。
(二)报备
在学校各部门、学生组织、班级(团支部)、党组织等单位新任职的学生干部、干事填写《学生干部任职呈报表》。
二、认证、报备条件和报送要求
1、该学年在班级(团支部)中任职的学生干部且任期满一年者。
2、任职期间认真履行职责、获得领导、老师和学生认可且表现优异者。
3、新当选的学生干部须提前报备,方可按照文件要求予以相应的学分认定,未报备的学生干部不予以学分认定。
4、报送相关材料,由学院团委组织部负责整理并保存。
5、在班级(团支部)以外任职的学生干部,须附上所在单位的任职说明及认证学分原件和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认证表和呈报表均以团支部为单位,由各团支部的认证小组审核后,汇总填写表格并报送。
2、所提供的学生干部学分统一由学院团委认证组审议通过,方可获得。
3、各团支部班干任职若未满一年即换届者,需在换届后一周内填写“学生干部任职呈报表”,经辅导员签字后报备至团委组织部,未报备者不给予相应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