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根据海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及我校有关文件精神,本学院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开展“自强之星”评审工作,在各班推选的基础上,经第一临床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第一临床学院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以下3名同学符合“自强之星”评定条件。现予以公示,若有异议,请向第一临床学院党委办公室反映。
“自强之星”:
2015级临床医学专业本科(4)班(定向)张凤城
2017级临床医学专业本科(1)班(创新)李志路
2018级医学影像学专业本科班 陆宇琪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24日至2019年10月27日
接访地点及电话:
第一临床学院党委办公室0898-66895751
第一临床学院党委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