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医学院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唯一一所公办医学院,基础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前身海南大学医学部基础部成立于1984年,现有教研室13个,教学实验室5个,科研实验室5个,1个全国科普教育基地,1个省级基础医学特色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法医鉴定中心。学院开设生物技术本科专业,同时承担生理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组织学与胚胎学、人体解剖学、生物学、生物化学、法医学、药理学、病原生物学、免疫学等课程的理论和实验教学任务。
现学院因发展需要,面向全球招聘高层次人才。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青年优秀教师采取一事一议政策。
一、招聘岗位专业方向
公开招聘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青年优秀教师24人。需求方向如下:
细胞生物学
肿瘤分子生物学
神经生物学
免疫学
药理学
病原生物学
法医学
病理生理学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人体解剖学
病理学
生物学
生理学
组织学与胚胎学
二、招聘岗位要求
1.学术带头人岗位要求: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身心健康;在药学相关学科领域具有高水平代表性成果和一定的学术影响;在国际或国家级相关领域重要学术组织担任理事以上兼职、或具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称号、或为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科研奖励获得者(国家奖排名前三、省部级奖排名第一)、或一类新药主要完成人(获得新药证书或临床批件,排名前三)。近5年,主持国家级重点、重大课题不少于1项(或国家级课题不少于2项),发表高水平SCI论文不低于10篇;完整指导过的博士生不少于3人(药学或药学相近学科不少于1人)、硕士生不少于10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学术成就特别突出者可放宽年龄限制。
2.学术骨干岗位要求:在省级以上学术组织中担任理事以上兼职、或在全国性重要期刊任职、或担任全国规划教材主编、副主编,近5年主持国家级课题不少于 1 项(或省部级及以上课题不少于2项),发表高水平SCI论文不低于5篇;完整指导过的博士生不少于1人、硕士生不少于5人。
3.青年优秀教师岗位要求:具有活跃的创新思维、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突出的发展潜力,取得高水平的创新成果,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或优秀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三、待遇及相关政策
1.港澳台或外籍人才,实行年薪制(一事一议);
2.境内人才以事业编制岗位聘用,享受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和海南省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3.主要待遇:参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20)》和海南医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标准提供相应待遇,并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人才层次 | 安家费 (万元) | 参考年薪 (万元) | 科研条件 |
A类人才 | 待遇优厚 一事一议 | 待遇优厚 一事一议 | 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和优质的科研办公场所。 |
B类人才 |
C类人才 | 60 | 60-100 |
D类人才 | 40 | 25-35 |
其他类/急需紧缺 | 10/15 | 20-30 |
4.科研能力突出,在本专业领域取得优秀成果或突出业绩的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可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薪酬,具体根据人才近5年的科研业绩和聘期工作目标任务由学校讨论议定。
5.入校后在原有职称等级基础上校内高聘一级。
6.对优秀学者优先推荐海南省相关人才项目及人才团队申报,申报成功后匹配相应的人才补贴。
7.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配套待遇(以最新政策为准):
①住房:正式报到后经海南省认定为C类及以上人才,可分别申请不超过150/180/200平方米免租金、可拎包入住的人才公寓一套,全职工作满5年由政府无偿赠与80%产权,满8年赠与100%产权;经海南省认定为D类或E类人才,可分别申请5000元/月、3000元/月的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
②海南省政府为全职在琼工作的C类及以上人才购买每年6000元以上的商业健康团体保险,并享受年度健康体检服务。
③其他相应层次对应享受落户、子女教育、配偶就业和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待遇。
四、申请流程
(一)提交报名材料
报名时间:长期有效,招满为止;
报名网址(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360浏览器极速版电脑端登陆系统):
https://asc.hainmc.edu.cn/RecruitManage/recruitment/#/login
报名需提交电子材料清单:
个人简历(简历需含本人基本情况、出生年月、已取得的成果、未来工作计划等);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科研成果证明材料(PDF格式,含论著、课题、专利等科研成果,获奖证明等)。
(二)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出具的学籍信息证明扫描件;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需附上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所有证书、证明材料均须在正式录用前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即退还,复印件提交后不再退还;
未按报名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齐全或不合格者,均视放弃报名资格。
附:
《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20) 》
http://www.hnftp.gov.cn/zcfg/zcwj/hnzc/202009/t20200927_3023903.html
《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55/c5153893/content.html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http://hainan.chinatax.gov.cn/ssxc_1_4/18142323.html
本招聘公告信息长期有效,如海南省、海南医学院相关政策有变化,则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