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应知应会(4)
31.《标准》规定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包括哪四个领域?
中国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分为四个领域:科学和学术、临床能力、健康与社会、职业精神与素养。每所院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毕业生的预期结果提出更具体的要求。
32.《标准》规定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应达到的科学和学术领域有哪些?
科学和学术领域共6条,主要包括:
(1)具备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医学等学科的基础知识,掌握科学方法,并能用于指导未来的学习和医学实践;
(2)能够应用医学等科学知识处理个体、群体和卫生系统中与医学或者健康相关的问题;
(3)能够理解和描述生命各阶段疾病的预防和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程、临床表现、诊断、治疗、转归、预后及康复;
(4)能够掌握中医药学的基本特点和诊疗基本原则;
(5)能够获取、甄别、理解并应用医学等科学文献中的证据;
(6)能够应用常用的科学方法,提出相应的科学问题并进行探讨。
33.《标准》规定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应达到的临床能力领域有哪些?
临床能力领域共14条,主要包括:
(1)具有良好的交流沟通能力,能够与患者及其家属或监护人、同行和其他卫生专业人员等进行有效的交流;
(2)能够全面、系统、正确地采集病史;
(3)能够系统、规范地进行体格检查及精神状态评价,规范地书写病历;
(4)能够依据病史和体格检查中的发现,形成初步判断,并进行鉴别诊断,提出合理的治疗原则;
(5)能够根据患者的病情、安全和成本效益等因素,选择适宜的临床检查方法并能说明其合理性,对检查结果能做出判断和解释;
(6)能够选择并安全地实施常用的临床基本操作;
(7)能够根据不断获取的证据做出临床判断和决策,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确定进一步的诊疗方案并说明其合理性;
(8)能够了解患者的问题、意见、关注点和偏好,使患者及其家属或监护人充分理解病情;就诊疗方案的风险和益处同患者及其家属或监护人进行沟通,并共同制订诊疗计划(医患共同决策);
(9)能够及时向患者及其家属或监护人提供相关信息,使他们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选择诊疗方案;
(10)能够将疾病预防、早期发现、卫生保健和慢性疾病管理等知识和理念应用于临床实践;
(11)能够依据客观证据,提出安全、有效、经济的治疗方案;
(12)能够发现并评价病情的变化及严重程度,对需要紧急处理的患者进行可能的急救处理;
(13)能够掌握临终患者的治疗原则,与患者家属或监护人沟通。用对症、心理支持等姑息治疗的方法达到人道主义的目的,提高患者的死亡质量;
(14)能够在临床信息系统中有效地检索、解读和记录信息。
34.《标准》规定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应达到的健康与社会领域有哪些?
健康与社会领域共7条,主要包括:
(1)具有保护并促进个体和人群健康的责任意识;
(2)能够了解影响人群健康、疾病诊断和有效治疗的因素,包括健康公平性,文化和社会价值观的多样性,以及社会经济、心理状态和自然环境等因素;
(3)能够在不同情境下以不同的角色进行有效沟通,如医生、健康倡导者、研究者等;
(4)能够解释和评估人群的健康检查和预防措施,包括人群健康状况的监测、患者随访、用药、康复治疗及其他方面的指导力;
(5) 能够了解医院医疗质量保障和医疗安全管理体系,明确自己的业务能力与权限,重视患者安全,及时识别对患者不利的危险因素;
(6)能够了解我国医疗卫生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以及各组成部门的职能和相互关系,理解合理分配有限资源的原则,以满足个人、群体和国家对健康的需求;
(7)能够了解全球健康问题以及健康和疾病的影响因素。
35.《标准》规定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应达到的职业精神与素养领域有哪些?
职业精神与素养共7条,主要包括:
(1)能够根据《中国医师道德准则》,为所有患者提供人道主义的医疗服务;
(2)能够了解医疗卫生领域职业精神的内涵,在工作中养成同理心、尊重患者和提供优质服务等行为,形成真诚、正直、团队合作和领导力等素养;
(3)能够掌握医学伦理学的主要原理,并将其应用于医疗服务中。能够与患者及其家属或监护人、同行和其他卫生专业人员等有效地沟通伦理问题;
(4)能够了解影响医生健康的因素,如疲劳、压力和交叉感染等,并注意在医疗服务中有意识地控制这些因素,同时知晓自身健康对患者可能构成的风险;
(5)能够了解并遵守医疗行业的基本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6)能够意识到自己专业知识的局限性,尊重其他卫生从业人员,并注重相互合作和学习;
(7)树立自主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认识到持续自我完善的重要性,不断追求卓越。
36.《标准》中的宗旨具体指什么?
宗旨阐述医学教育办学的总体框架,包括办学定位、办学理念、人才培养目标等。宗旨的制定应与学校的资源、管理相适应,同时考虑地方与国家、区域与全球对医学的期望和发展的需要,并体现学校历史文化积淀和发展愿景。办学定位应体现学校的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服务面向、发展目标等;办学理念应体现学校人才培养的教育思想和观念。
37.《标准》中宗旨制定过程参与人员包括哪些?
宗旨制定过程参与人员包括校内主要利益和校外利益相关方。校内主要利益相关方包括教师、学生、校/院领导和行政管理人员。校外利益相关方包括相关政府机构和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社区和公众代表、学术和管理部门、专业学术团体、医学科研组织和毕业后教育机构的代表等。
38.《标准》中课程计划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课程计划包括培养目标、预期结果、课程模式、课程设置(课程结构、组成、学分和时间分配)和考核原则等。课程计划应有与之相匹配的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涵盖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学习资源、考核要求等内容,各部分应相互协调,并与培养目标相适应。
39.《标准》要求课程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应包含哪些方面?
包含
(1)依据医药卫生与健康事业的需要、医学科学的进步和医学模式的转变,制定与本校宗旨、目标、教育结果相适应的课程计划;
(2)在课程计划中体现加强基础、培养能力、注重素质和发展个性的原则;
(3)明确课程模式;
(4)阐明根据不同的课程目标、内容和教学对象所采用的适宜教学方法;
(5)确保课程计划和教学方法能够激发、培养和支持学生自主学习;
(6)以平等的原则实施课程计划。
40.《标准》鼓励开展什么样的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含教与学两个方面,包括课堂讲授、小组讨论、基于问题或案例的学习、同伴学习、实验教学、临床示教、床旁教学、临床技能训练、情景教学、模拟/虚拟教学、线上线下混合教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