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医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规章制度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海南医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的内部建设,促进中心管理专业化、制度化,增强团队凝聚力和执行力,更好地服务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 海南医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是推进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为学校教学、科研提供教育技术、网络技术与信息技术的教学辅助机构,是学校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海南医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全体人员。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海南医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下设综合办公室、网络运行维护部、网络技术开发部、教学资源开发部和多媒体教室管理部五个部门,中心人员应根据各自岗位认真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第五条 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 主要负责中心各项日常工作,包括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办公室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的起草和发布;
(二) 督查中心各三级机构对中心工作计划、阶段目标、决定决议、领导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
(三) 中心对外联系和接待。协调对接学校各二级单位工作,草拟和统稿涉及中心整体情况的各类文件;
(四) 中心经费管理、印章管理、档案管理;
(五) 中心内外文件的收发、登记、办理、归档等;
(六) 中心人员的职称申报、年终考核、绩效分配等的组织工作;
(七) 中心考勤、考纪,来信来访,处理服务质量投诉;数据统计和宣传工作;中心网站的维护;
(八) 中心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器材及办公用品的管理、使用分配等工作。
第六条 网络运行维护部工作职责
(一) 负责校园网规划、设计与建设;
(二) 负责校园网骨干网络和中心机房的管理、运行和维护,以及互联网出口维护;
(三) 负责数据中心、网络存储和高性能计算机系统、认证计费、远程接入等网络基础平台的建设、运行与维护;
(四) 负责为各职能部门信息系统提供网络技术支持和服务器托管服务;
(五) 负责校园网络的安全监测。
第七条 网络技术开发部工作职责
(一) 负责数字化校园平台规划、设计与建设,数字校园平台及被集成系统的管理、维护、用户培训及应用推广;
(二) 负责电子邮件、软件正版化等网络基础平台的建设、运行与维护;
(三) 协助新闻宣传部做好校园网站防篡改防攻击工作、协助网站群系统推广和学校二级网站的质量考核与评比,指导学校二级网站建设,提供部门级应用系统建设的技术支撑;
(四) 负责数字校园信息系统及其他相关信息系统的安全监测,按国家网络安全法要求做好各信息系统的等保备案、定级、测评和整改工作。
(五) 积极探索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领域的应用实践,指导或协助开发相关应用系统。
第八条 教学资源开发部工作职责
(一) 负责学校各项教学活动、学术交流、学术讲堂的视频采集与制作;
(二) 负责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精品课程、慕课及微课的视频制作与建设,为数字化教学资源提供技术支持;
(三) 负责学校教学资源管理平台的规划、管理、维护与开发;
(四) 负责现代教学技术在教学中的推广与应用,开展相关的培训;
(五) 积极探索新媒体技术在教学资源领域的应用实践,指导或协助开发相关教学资源应用系统。
第九条 多媒体教室管理部工作职责
(一) 负责全校多媒体教室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二) 负责国际报告厅、多功能报告厅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第三章 工作纪律
第十条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擅自离岗,不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和业务不相关的事情。值班期间,按时到岗,不得擅自离岗,并时刻保持工作电话畅通。
第十一条 严格遵守请假制度,不得无故旷工。
第十二条 中心工作人员接到设备报修或应用维护申请后,应立即处理。如遇紧急情况无法及时处理,应说明情况。
第十三条 应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认真耐心地解决问题,严禁与师生发生任何冲突或争吵。
第十四条 应认真及时地完成中心安排的任务,不得无故拖延。对于确实存在困难一时无法完成的任务,应及时向分管领导进行反馈。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规章制度由中心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心办公会议研究后执行。
第十六条 本规章制度自中心办公会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