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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核心机房管理规定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核心机房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海南医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综合实验楼六楼核心机房的日常运维管理。

第二章 出入管理

第二条 中心核心机房存放有校园网各类主干网络设备及数据中心服务器,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

第三条 外单位维护人员(指中心以外的校内校外单位或部门)进出机房必须进行登记,并在机房工作人员陪同下进入机房。

第四条 参观人员需事先联系,并得到中心主任或分管副主任批准,才能在工作人员陪同下进入机房。

第五条 严禁其他无关人员进入机房。

第六条 进入机房应遵守本办法并听从机房工作人员指导。

第七条 进入机房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

第三章 操作管理

第八条 非机房工作人员不经允许,不得接触和操作机房内任何设备、设施。未经中心主任和分管副主任授权禁止使用外来设备。

第九条 网络机柜、网络设备的增减、更换,网络配置的增删修改以及网络结构的变更必须由分管副主任授权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 机房内关键网络设备的操作实行双人作业制度,严格按照预制操作流程进行。有关过程必须按规定进行详细登记和记录。

第十一条 机房工作人员操作结束后应整理好有关工具和配件,注意保持机房整洁。

第四章 运行管理

第十二条 机房工作人员在工作日每天巡检机房一次,检查机房环境支撑设施运行状况,并进行记录。

第十三条 机房工作人员随时监控机房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按照预案规程进行操作,及时上报并详细记录。

第十四条 机房工作人员应恪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任何信息资料与数据。

第十五条 机房内严禁吸烟、喝水、吃食物、嬉戏和进行剧烈运动,保持机房安静。

第十六条 定期对机房进行清扫,对机器设备吸尘清洁。

第十七条 不定期对机房内设置的强电系统、消防器材、监控设备进行检查,以保证其有效性。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2107年11月28日起执行,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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