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突发性重大热带病的预警、诊断方法、预防和治疗手段等方面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的发展,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鼓励国内外从事热带病防治研究的高等院校、学术机构、研究所专家学者,与实验室建立联系,利用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和数据共享平台,开展热带病防治相关的研究工作,促成与实验室研究团队在未来研究中的紧密合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热带病防治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本年度拟资助10项开放课题,资助类型包括开放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和新冠肺炎防治专项。
新冠肺炎疫情是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我国医疗卫生体系提出重大挑战,也对我国经济社会造成较大冲击。在海南自贸区(港)、南海国防基地和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国家战略性大背景下,为进一步强化热带病高发地域新型冠状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卫健委热带病防治重点实验室与校内外科研合作力量,探索新冠肺炎相关病原检测和防治技术研发,开展热带病高发地域新冠肺炎临床与流行病学研究,解决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攻关,提升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社会管理等科学问题,本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特增设资助类型——新冠肺炎防治专项。努力为科学防控和应对新冠疫情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获得高水平创新研究成果,减轻其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完善公共卫生治理和服务体系,为提升社会管理能力提供技术支持、决策支撑和对策建议。
现公开发布2022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热带病防治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报指南。
一、项目类型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热带病防治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项目资助类型包括:
(一)开放基金项目。支持科技人员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热带病防治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项目资助范围内自由选题,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青年基金项目。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热带病防治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项目资助范围内自由选题,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
(三)新冠肺炎防治专项。支持具有相关领域数据基础、研究基础并与疫情相关实际参与部门密切合作的科研人员,探索新冠肺炎相关病原检测和防治技术研发,开展热带病高发地域新冠肺炎临床与流行病学研究,紧密围绕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疫情防控应对与管理开展前瞻性、基础性、回顾性和实证性的联合研究。要求申请人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以揭示实际问题背后的科学内涵和机理规律为目标,紧扣海南自贸区(港) 建设中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实际短板和不足,努力聚焦突破瓶颈问题,既着眼当下又服务长远,提出科学可靠、指导实践、落地生效的针对性理论、政策建议或技术支撑。
二、资助方向
(一)开放基金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
1.海南本土多发热带病分子流行病学研究
(1)海南本土自然疫源性热带病分子流行病学研究
(2)临床疑似热带病症候群携带病原的分子流行病学研究
2.突发、新发境外输入性热带病病原的快速甄别与精准溯源
(1)重要突发、新发与输入性热带病传播媒介生物及其病原的快速鉴定
(2)突发、新发与输入性媒介生物及其病原的精准溯源
3.重要热带病病原早期诊断技术的优化和创新
(1)重要热带病分子检测技术研发
(2)热带病免疫学诊断技术研发
(3)热带病早期诊断器件的研发
(4)热带病筛查及诊断新技术
4.海南天然植物及海洋来源药物成分治疗热带感染性疾病的探索
(1)南药黎药抗热带病药物及健康产品开发
(2)南海海洋生物抗热带病活性成分及健康产品开发
(3)热带资源活性成分药理或毒理研究
(二)新冠肺炎防治专项
1. 新冠肺炎相关病原检测与防治技术研发
2. 热带病高发地域新冠肺炎临床与流行病学研究
3. 海南自贸区(港)、南海国防基地和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中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与管理
三、资助金额及实施年限:
开放课题经费来源为实验室专项运行经费。每项课题资助额度为5万元,研究起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四、申请条件及要求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中级以下(含中级)职称的需由1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2. 项目负责人为在职人员,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3. 申请人应确定目前在重点实验室工作的科研人员作为合作伙伴,可在该实验室进行相关的课题研究。
4. 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除符合上述开放课题项目负责人的条件外,同时要求负责人年龄:申请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5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
五、申请程序及说明
1. 申请人填写《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热带病防治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于2021年12月15日前将申请书上报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热带病防治重点实验室办公室(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城西学院路3号海南医学院综合楼北楼321),同时提交申请书电子版1份(发至leli@hainmc.edu.cn邮箱)。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或复印,左侧胶装装订成册,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2. 评审将按照“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公平公正、择优支持”的原则,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金额,并书面通知获得资助的申请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乐
电话:13389850405
电子信箱:leli@hainmc.edu.cn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城西学院路3号海南医学院综合楼北楼321
邮编:57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