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热带病防治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实验室将对2021年度开放基金资助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结题报告(见附件),如有问题请联系本人相应的实验室开放基金联系人进行询问。
各项目负责人须注意以下事项:
1. 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项目,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SCI,发表论文的第一单位或第一通讯单位署名应为国家卫生健康委热带病防治重点实验室,海南医学院,海口,571199,英文署名为:NHC Key Laboratory of Tropical Disease Control, Hainan Medical University, Haikou, 571199, China。同时,需标注资助项目及编号,应注明受“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2020-PT310-009)”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热带病防治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开放课题项目编号)”,以英文发表的书面研究成果需注明“Supported by the Basic Research Business Expenses of the Central Level, Public Welfare Research Institutes,Chinese Academy of Medical Sciences(2020-PT310-009) and the Open Foundation of NHC Key Laboratory of Tropical Disease Control, Hainan Medical University(资助课题编号)”。署名不包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热带病防治重点实验室或未标注本实验室资助项目的成果,不计入项目的结题考核依据。
2. 电子版结题报告和成果支撑材料发送至邮箱: leli@hainmc.edu.cn,邮件主题为:2021年度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电子版报告格式为“.pdf”,含签章/签名扫描页。
3. 纸质版结题报告一式四份请于12月20日之前邮寄至本重点实验室。纸质版报告要求正文字体为仿宋五号,英文/符号等字体要求Times New Roman 五号。信封封面请标记“开放基金”字样!纸质版材料邮寄地址如下: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3号 海南医学院卫生健康委员会热带病防治重点实验室(行政楼212) 邮编:571199 ,收件人:李老师,手机:13389850405。
4. 具体信息请随时关注重点实验室网站,网址:http://www.hainmc.edu.cn/
5. 结题报告未按照规定填写视为无效报告。未按时提交结题报告或者未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将停止资助,并且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本实验室的开放课题。
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本重点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热带病防治重点实验室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