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文医学研究基地关于开展2018年度科研立项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28    浏览次数:

海南省人文医学研究基地

关于开展2018年度科研立项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

(琼人医 [2020]04号)

各有关单位、各课题负责人:

2019年,海南省人文医学研究基地已被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评为全省五家“省级示范基地”之一。为进一步做好海南省人文医学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立项课题的管理工作,推动课题的顺利实施,彰显基地的示范效应,基地办公室现对2018年度立项的海南省人文医学研究基地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基地2018年度立项的所有课题。

二、检查内容

课题研究进展情况;研究经费的使用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一阶段研究计划;课题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能否按时完成研究计划,推迟或终止研究工作的原因等。

三、检查要求

1.课题负责人填写《海南省人文医学研究基地科学研究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1),课题负责人本人签名纸质件一式2份;

2.课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和支撑材料,纸质件1份:已发表的论文,请上交论文复印件1份;未发表的论文,请上交已写好论文的打印稿1份;有问卷调查表的,提交样表1份;其他支撑材料纸质件1份。

以上纸质材料,请于2020年10月20日前,报送或邮寄(以邮寄日为准)至: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3号海南医学院第一教学楼二楼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联系人:李永,手机号码:13637588362。

同时,在上述时间之前,将以上提交所有纸质材料Word电子版(为便于编辑成册,勿发Word之外版本)发送至邮箱:love888king@163.com。

逾期不提交以上纸质材料和电子版,视为中期检查不合格。中期检查不合格的课题,结项时不再受理其结项申请。

四、几点说明

1.研究时间

基地2018年度立项研究课题,研究截止期限均为2020年12月31日。

以系列论文作为结项成果的,结项时要求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2篇(含2篇)以上论文。其中,重点课题要求有1篇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每篇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5000字;以研究报告作为结项成果的,结项时研究报告要求2万字以上,并须提交“有关政府部门或国家机关出具的采纳证明”方可结项。具体要求参见《海南省人文医学研究基地课题管理办法》(见附件2)。

2.申请延期

凡是在2020年12月31日前不能申请结项的立项研究课题,须提交延期申请延期申请须填写《课题变更事项报批表》(见附件3),本人签字后,提交纸质件和电子版各1份,随本次中期检查材料一并报送

按照《海南省人文医学研究基地课题管理办法》第19条的相关规定,基地立项研究课题延期次数最多不超过两次,总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即2021年12月31日前)。

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请或最终研究成果,撤销课题立项。

3.申请结项

已经满足结项条件的立项研究课题,可在提交本次中期检查材料时,一并提交结项申请材料,结项申请材料及流程参见附件4。

附件:1.海南省人文医学研究基地科学研究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

2.海南省人文医学研究基地课题管理办法

3.海南省人文医学研究基地立项课题变更事项报批表

4.海南省人文医学研究基地课题结项材料

                            海南省人文医学研究基地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