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 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
简介:海南医学院大学生记者团是院党委宣传部领导下的学生组织,是由热爱文学写作、摄影、新闻创作并具备一定文字写作功底的在校大学生组成。是由校报编辑部、影编部、网编部、采访部、外联部、组织部六个部门组合成的学习型文化传播组织,以扩大学院知名度,加强校内校外的宣传,抓住同学们视野,打开同学们生活,走进同学们心里,丰富同学生活为目标,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 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同时提高学生新闻采集、编辑的能力,为校园网提供必要的新闻素材、新闻稿件;搜集学校教学、师生学习、生活、思想动态及其他相关信息,宣传学校教学、学生工作特色,及时报道学校的先进文化,培养一批具有新闻素质和摄影水平的优秀大学生记者,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服务!
记者团内部结构、各部门简介:
团 长:支持本团的全面工作,把握全团的工作方向。负责本团活动计划的审查和活动的策划。
副团长:负责团内活动顺利开展、协助团长处理本团的具体事物,加强本团各部门之间的配合、联系、 指导及监督。监督各部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校报编辑部:负责学院各项新闻的采写报道,特别是重大新闻的及时采写,并负责对采写部所完成的稿件进行审核、编辑。对完成稿件采写的情况建立表格登记完整,作为考评依据。积极配合宣传部工作,同时负责征稿、审稿、组稿、排版、校对,确保《海南医学院报》刊 物的按期出版。搜集、研究本刊专业范围内主要学术动态和编辑出版信息,配合宣传部做好每月一次《海南医学院报》出版任务。 配合完成文化宣传办及学院其他部门分配的工作任务。
组织部:参与重大事件的组织布置工作,负责国旗的悬挂、升降,负责组织部门召开各种会议及做好会议出勤以及记录,日常活动安排,建立记者团各项规章制度,活动场所的联系与选定,组织分配校刊杂志的发放任务,管理本团的经费及一切的事务开支,负责保管记者团的财物,对团内固定资产实行登记、监管。整理保管记者团的各类资料;制作团员通讯录,整理、保管记者团团员资料,做好各类文件的存档、记录,归档有序。 同时协作其他部门开展各项工作。负责办公室值班的安排,做好值班记录的整理工作;负责办公室所需办公用品的申领、出借领用登记对办公室的报刊杂志和其他相关资料进行有序整理保存。
网编部:密切关注校园动态,宣传校内重大事件,加强学校网站建设,及时更新朝文海医和管理网站留言,有力推动学院信息化建设。在学校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负责记者团工作的宣传,加强与党委宣传部联系,做好记者团工作动态的宣传报导,配合新闻部完成《海南医学院报》的编排工作。
影编部:与校报编辑部、采访部配合,完成每次活动的摄影、摄像,并完成照片的挑选、后期处理工作,完成摄影工作以及归档;配合其他部门的宣传工作,对活动进行跟踪摄影;组织摄影组成员进行新闻摄影的学习;配合完成党委宣传部及学院分配工作任。
采访部:负责学校各项活动进行视频录制和后期的剪辑,与校报编辑部合作完成党委宣传部及学院的采访工作。负责《校园星期五》、《朝闻海医》两档校园采访的视频录制及后期视频剪辑制作,配合其他部门的宣传工作。
外联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系共同搞好记者团的工作,保持良好的沟通与交流。对内协调好与各院系、各社团外部之间的关系; 后期负责记者团各项活动海报、横幅的悬挂;对外联系扩大学院记者团及学院的影响力,提高记者团知名度。为我院记者团学生的涉外活动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从而增加同学与社会的直接接触机会,为同学们提供社会实践机会;对外联系记者团所举办的活动的赞助,使记者团的学生活动顺利开展,保证我团的活动能够高质量的举行;努力加强记者团与外界的联系,树立记者团的良好的形象,促进彼此间的交流与联系。并为院记者团的发展提供资料、经验及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为海南医学院大学生记者团(以下简称“大学生记者团”)管理的最高准则,所有成员均必须遵守,不可违反。未尽事宜根据实际情况依据相关规定与程序予以补充。
第二条 本团性质:大学生记者团是在院党委精神指导下,由党委宣传部指导工作,隶属学院党委宣传部,由热爱新闻创作并具备一定的写作、摄影功底、网络维护的在校大学生组成,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 本团宗旨:大学生记者团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学校舆论宣传,丰富校园文化,服务广大师生为己任,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 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培养高素质人才为宗旨。
第四条 本团任务:大学生记者团的主要任务是组织推动全体大学生记者学习、宣传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报道学校的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地开展新闻采访活动,为海南医学院党委宣传部提供必要的新闻素材、新闻稿件及新闻照片;搜集学校教学、师生学习、生活、思想动态及其他相关信息,宣传学校教学、学生工作特色,及时报道学校的先进文化,培养一批具有新闻素质,采访、撰稿、摄影、网络维护、影视制作水平的优秀大学生记者。
第二章 大学生记者团成员资格
第五条 每年七、八月份拟定纳新工作计划,新学期本团开展招新工作,经过本团面试、笔试和其他测试,经过两个月考核合格后可成为本团成员,另在新闻写作、摄影、网络维护、影视制作等方面有特殊才能者也可申请加入本团,经审核通过可正式加入本团。
第六条 新闻视角敏锐,写作或摄影题材、素材贴近生活、贴近师生,尊重事实,能够表达学校师生真实情感和真实声音。
第七条 遵守大学生记者团章程和规章制度,自觉执行本团集体通过的各项决议;自觉维护院党委和大学生记者团的声誉,并坚决与损害学院或大学生记者团正当权益的行为做斗争。
第三章 大学生记者团成员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 大学生记者团成员权利
(一)记者团成员有权参与校内有关事件的采写报道工作,能够以学生记者的名义在校内收集各类新闻资料、素材等,采写的新闻稿件或摄影作品以学生记者的名义在校内外享有优先发表权;
(二)成员有权对本团工作提出各项合理的、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并有权监督团内各部门负责人的工作,对团内不合理的行为进行指正;
(三)成员有参加每年大学生记者团评优工作的资格,具有评优和推优的权利;
(四)见习记者表现突出,经评比、批准后方可成为正式学生记者,并颁发学生记者证;
(五)可优先参加记者团内举办的各类写作、摄影、网络维护等相关培训,可优先参与与校外新闻机构的交流学习活动;
(六)个人发表作品有申请领取稿酬的权利;
(七)有申请退团的权利;
第九条 记者团成员应尽义务:
(一)积极创作、写稿、投稿,摄影,按时保质完成要求的摄影、采访或写稿任务;
(二)主动承担采访任务,积极挖掘、报道校内教学、科研
(三)和管理等活动开展情况及校园新人新貌等;
(四)积极向学校、社会新闻单位撰稿,宣传海南医学院,
(五)树立海南医学院大学生记者团良好形象;
(六)积极参加团内各个部门开展的各类研讨会、新闻类培训及学院党委临时安排的各类采访任务;
(七)协助党委宣传部做好每期海南医学院报的内容收集、整理、排版、文字校订及发报等过程,保证院报每期顺利出版、学院网站新闻的及时更新。
(八)按照值日排班表,按时出勤值日。办公室值日要树立大学生记者团的良好形象。
第四章 大学生记者团组织制度
第十条 本团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党委宣传部相关老师的领导下,依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本团的章程开展工作,大学生记者团负责人定期向党委宣传部指导老师汇报工作,重大问题由记者团主席团商议过后报请党委宣传部决策。
第十一条 本团下设:校报编辑部、组织部、外联部、网编部、影编部、采访部。由团长负责全面协调工作,全面领导其他机构开展各项工作。
第十二条 大学生记者团团长、副团长由大学生记者团全体成员选举并结合党委宣传部老师意见综合考虑产生。各机构下设各组负责人通过自荐和竞选,并征得党委宣传部老师同意产生。主席团由团长、副团长、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对记者团的各项事务具有监督作用,记者团内重要事务须经主席团审议决定,主席团委员任期两年。
第十三条 对见习记者实行考核制度,根据见习记者各方面的表现以及遵守章程的情况进行全方位的考核,考核通过者予以正式加入记者团。对正式记者团成员实行全程淘汰制,在每学期初进行必要的裁员。记者团根据成员各方面表现以及遵守章程的情况,并结合对所有成员表现的档案记录,每月由各部部长总结本部学生记者表现,并汇报给团长,对严重不能履行大学生记者团成员义务,于每学期初及时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四条 团长职责:
(一)全面负责记者团的各项工作,协调记者团内各项工作。制定任期内的工作纲要和实施计划,召集、主持记者团每周的例会。每月必须向指导老师汇报记者团一个月来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负责组织实施记者团指导老师下派的各项任务。检查并督促各小组工作,主持制订、修改记者团规章制度。
(三)负责加强与校内有关学生组织、社团及其他团体的联系,加强与兄弟院校记者团的交流。
(四)关心记者团成员的学习、生活,加强记者团内部交流与团结。
(五)团内活动及对外活动的组织、策划及监督实施。
第十五条 副团长职责
(一)协助团长工作,参与团内重大活动的计划安排,分管团内部分工作。
(二)及时反映各组成员在实际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协调各组关系,加强内部团结和协作。
(三)管理记者团的日常开支。
(四)管理记者团、组织工作。
(五)团长不在期间,代行团长一切职责。
第五章 大学生记者团例会制度
第十五条 记者团例会制度
(一)记者团每月召开一次主席团、部长团例会,每周二召开小例会由记者团团长、副团长主持、组织部做好会议记录。在例会上总结每周工作、部署下周具体工作,对完成工作的情况作总体点评。
(二)记者团全团例会后,副团长、组织部需将会议情况整理成会议纪要形式,上报指导老师,并由组织部存档。
(三)例会实行签到制度,记者团成员必须准时参加例会并由本人在签到表上签字,若有事确不能参加者须事先向团长请假;三次无故不到者,取消年度“优秀新闻工作者”评选资格,五次无故不到者,直接除名。
第十六条 记者团各部门例会制度
(一)记者团下设各部每周召开部门例会,例会由各部门部长主持。在例会上总结、检查上周工作落实情况,部署下周具体工作。
(二)所有成员每周必须按时参加部门例会,每次例会由副团长负责核实签到,若有事确不能出席理会者,需事先向部长请假;三次无故不到者,取消年度“优秀新闻工作者”评选资格,五次无故不到者,直接除名。
(三)各部例会时要有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完后要将会议结果整理成会议纪要,作为部门资料存档,并上交组织部作为记者团档案保存。
(四)出席例会出勤率作为年度记者团评优依据。
第六章 大学生记者团奖惩制度
第十七条 为了促进记者团工作顺利开展,激发记者团成员的积极性和竞争意识,同时,为了严肃纪律,督促记者团成员更好地履行应尽的义务,特制定实行下列奖惩处罚条例。
第十八条 记者团对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一)记者团成员有以下表现的,应及时予以奖励:
1. 稿件受到好评,引起较大反响的。
2. 稿件在各类竞赛、评比中获奖的。
3. 在校外媒体上发表作品的。
4. 在工作中有创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良好效果的。
5. 为记者团赢得其他荣誉的。
6. 学期例会、团内活动满勤的。
(二)奖励措施
1. 综合测评加分:表现积极,能按时按量完成任务者,即为合格成员,参加记者团每学年“优秀新闻工作者”评选,并按照学年综合测评相关条例进行加分。
2. 通报表扬:在大型活动中,表现积极者将进行全团通报表扬,并在年度记者团评优时作为考核依据进行酌情加分。
3. 文章上报有稿酬:在每期报刊上刊登的文章根据其质量、数量等可获得一定的稿酬。
4. 年度表彰:到年度结束,将根据成员员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评选出“优秀新闻工作者”、“突出贡献奖”、“最佳新闻作品奖”、“最佳进步奖”等若干名给予一定的奖励并授予荣誉证书。
第十九条 记者团各机构下设部门,表现优秀的,到年度结束时,可根据一定比例评选出年度“优秀部门”,并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二十条 记者团全体成员对外统一以大学生记者团名义开展工作和其他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宣传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对有损记者团形象、毁坏记者团名誉的行为予以坚决惩罚。
(一)记者团成员有以下行为的将受到相关处罚:
1. 犯政治路线错误,参与或支持违法违规活动。
2. 稿件涉及弄虚作假,报道不实的。
3. 例会、培训、内部活动等未向团长、部长请假或无故迟到、早退、缺席。
4. 偷懒懒散,不服从组织的安排,延误工作。
5. 损害、诋毁记者团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6. 因个人原因影响内部工作,造成损失。
7. 负面报道未经相关请示擅自对外投稿。
8. 以新闻工作者名义从事或组织与身份不符的活动
9. 拉帮结派,企图分裂记者团。
10. 滥用、破坏记者团财务、办公用品或私自挪用作他用。
11. 其他违反法律或校纪校规的行为。
(二)处罚条例
1. 警告 根据每次任务完成情况的记录,如成员表现不积极,不自觉执行布置的任务,各部门在定期工作总结时应对其给予警告处分。
2. 开除 对三次警告不改或有严重违反本章程受到处分者,经团长核实确属事实,团长上报院党委老师,经讨论后决定对该团员作出开除处理,并收回记者证。凡是被开除者,不被认为是本团成员,不再享有本团成员的权利,不得享受综合测评加分条件,不得参加内部评优。
3. 所有成员每周必须按时参加部门例会,若有事确不能出席理会者,需事先向部长请假;三次无故不到者,取消年度“优秀新闻工作者”评选资格,五次无故不到者,直接除名。
第二十一条 本团奖惩试行量化考核,对成员的各种行为进行严格规范。
第七章 大学生记者团标志
第二十二条 工作证是本团成员的标志,记者证只供记者本人进行采访及写作交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凡利用此证作不正当用场,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记者资格。
第二十三条 工作证必须严格使用,妥善管理,遗失后应及时上报申请补发。
第二十四条 凭工作证采访时,必须经采访单位、个人同意,并用语礼貌,举止大方。
第二十五条 工作证加盖印章后方可授发。
第二十六条 成员员自动退出或被除名者,工作证应缴回本团注销。
第二十七条 各部成员均有工作证以及工工作服,外出工作时须佩带并出示工作证,穿工作服。
第八章 大学生记者团经费管理
第二十八条 本团的所有物品、书籍、设备的保管与使用都按照各部门规章制度执行,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随意挪用,故意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酌情罚款。
第二十九条 财务管理实行钱、帐分开制度。记者团财务由组织部管理,各部门相关人员每月底向记者团组织部汇报财务收支情况,每学期末做财务预算与财务汇报,并报党委宣传部指导老师。
第三十条 记者团各部门需要使用经费时,要求事前报经记者团团长审批,一次性使用经费达100元以上者必须经记者团团长向指导老师请示后审批。
第三十一条 记者团拥有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其他单位邀请记者团协助报道新闻事件的,必须详细填写新闻报道申请表,并报党委宣传部指导老师;向记者团投稿的外来稿件,校报编辑部需做好记录工作,详细填写投稿记录表,以便联系作者领取稿酬、奖品之类。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记者团,记者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海南医学院党委宣传部
大学生记者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