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各二级单位、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以下简称“三会两坛一座”)等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现就相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根据上级要求,即日起,凡邀请校外人员担任主讲人的哲学社会科学类“三会两坛一座”,经主办单位和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及所属党组织书记初审同意并双签字后,将相关材料报党委宣传部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由党委宣传部报请校党委审批;审批通过后,再报省教育厅党委进行审批。省教育厅党委审批同意后,方可举办。
二、相关材料需在活动举办前至少10个工作日报党委宣传部审核。凡不足10个工作日的,不予受理。
三、报送的材料包括:活动审批表、二级单位党委或二级部门提交给党委宣传部的活动申报函、主讲人所在单位的同意书、主讲人简介、发言提纲或讲座幻灯片(PPT)。
四、其他“三会两坛一座”等活动的管理和审批工作,仍然按照学校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阵地管理的办法》(海医〔2023〕15号)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海南医学院举办哲学社会科学类论坛、讲坛(座)、研讨会、报告会等活动审批表
2.XX学院党委关于举办XX论坛(或讲坛(座)、研讨会、报告会)的请示
3.主讲人基本情况
4.主讲人所在单位关于同意XX举办学术讲座意见的函
中共海南医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23年12月19日